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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战略联盟模式解析
发布日期: 2019-11-22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浏览量:

    对于多数资源、资金、跨国经营经验、人才匮乏的农业企业来说,构建农业企业战略联盟无疑是实现农业走出去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模式。战略联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利益相似、实力相当的企业,为实现开拓市场、共享生产资源等目标,借助契约、协议达成生产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一种松散的合作模式(辜胜阻等,2012)。 

  一、农业战略联盟概述 

  战略联盟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广泛应用的一种商业经营管理手段。所谓战略联盟是指2个或2个以上的市场经营企业或主体之间为了实现某种战略目标而建立的一种合作关系(林季红,2003)。换言之,战略联盟是一种介于合并各自独资形式之间,仅就部分的资源加以整合,从而实现对合作各方都有利的合作方式(李蕾,2012)。在农业走出去不断深化过程中,中国创新地提出农业战略联盟对外投资方式,所谓农业战略联盟是将战略联盟的基本原理应用于农业经营领域。农业经营过程也是在一定的环境影响下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过程。 

  农业战略联盟的种类繁多,按照不同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按照行业分类,农业战略联盟可以划分为各种类型,如水果联盟、蔬菜联盟、花卉联盟、谷物联盟、渔业联盟、牧业联盟、运销与物流联盟、加工联盟等等。根据需要,上述联盟形式还可以进一步的划分,例如水果联盟划分为西瓜联盟、香蕉联盟、芒果联盟、荔枝联盟等(陈贻设,2003)。 

  从价值链角度,农业战略联盟可以分为营销联盟、生产联盟、研究发展联盟、财务联盟、人事联盟、加工与包装联盟等型态,营销联盟合作内容包括共同制定销售价格、共同运输、联合开拓外销市场、现有营销渠道联合利用、品牌建立、联合成立物流配送中心等,生产联盟涉及共同育苗、共同采购农药、共同采购种苗、共同租地、耕耘机交换使用等,研究发展联盟涵盖加工技术交流与研发、生产技术交流与研发、育种技术交流与研发、参加培训等,财务联盟的合作内容包括合资生产、资金周转借贷、取得政府经费支持等,人事联盟内容包括人才交流、共同培训等,加工与包装联盟涉及共同采购冷藏设备、共同采购纸箱、共同采购包装设备、产品销售搭配、冷餐设备交换使用、包装设备交换使用、共同冷藏、共同分级包装、共同加工等。 

从提高竞争力的角度,农业战略联盟分为异业联盟、卫星与核心联盟、营销联盟、产销联盟等类型。异业联盟是依据市场调研能力的提高、营销网络构建、产品开发、生产资源利用等,均非农业所能解决,因而寻求其他领域的合作,以便于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卫星与核心联盟是中小型农户与大型企业联合成一个产业体系,充分发挥互利、互补的能力,实现共赢的目的。营销联盟是将彼此的产品结合起来,共同开展营销业务,从而建立共同的品牌,扩大生产规模,优化市场竞争力。产销联盟是指具有产销互补的企业各司其职,一方负责市场营销,一方专事生产。 

  二、农业战略联盟构建的价值与功效 

  (一)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激烈的全球竞争需要企业的技术创新与时俱进,否则必将被其他人超越,从市场消失。战略联盟在优化技术创新方面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第一,成员企业可从联盟伙伴获得技术支持。战略联盟形成了一个资源共享和知识存储的聚合体,为企业成员提供增长知识和改善技术的空间和平台。企业加入联盟后,可通过分享和学习其他成员的先进知识,取长补短,提升企业自身创造能力,增强竞争优势。 

  第二,战略联盟可以削减技术创新成本,分担经营风险。技术创新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加入以技术开发为核心的农业联盟,能够将走出去风险和技术开发的成本分摊给每个成员,并共享技术开发成果,共同承担技术创新的风险。 

  第三,战略联盟能加速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能够集合所有成员的优势资源,加快创新速度,缩短产品的生命周期,加固全球竞争优势。 

  (二)整合价值链 

  价值链整合是战略联盟的主要优势,能为成员企业带来成本优势、规模经济效应、差异化优势。由于价值链的各个环节创造的价值含量不同,而且并非每个企业都能在所有价值链环节上占据优势,所以企业要想维护竞争优势,必须长期保有或改善自身在价值链优势环节上的竞争力。尝试走出去的中国农业企业,通过建立战略联盟,整合中国在国际价值链的所有优势增值环节,充分发挥资源的乘数效应,实现多赢双赢的效果。 

  (三)提升国外市场份额 

建立战略联盟,企业可利用所有战略成员的销售网络,从而进入市场或共同举行促销活动,提高销售额,增加市场份额。 

  三、农业战略联盟成立步骤 

  首先,农业企业要了解自身拥有的资源和最欠缺的资源是什么。其次,农业企业要基于拟交换的资源或自身拟提供的资源评估建立联盟的可行性,初步测算结盟的利益和成本。第三,搜寻战略伙伴,可以就近寻找外围的公司。第四,找到战略伙伴后,商讨战略结盟的内容,针对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当结盟各方达成协议后,就可以签订书面契约。 

一般而言,农业战略联盟的核心目的在于获取稳定的互补性资源,因此在考虑与联盟伙伴交换什么资源之前,还应仔细思考企业自身所具备的资源禀赋。此外,扩大生产规模也是农业企业战略联盟的常见目标,因为农业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值得配备部分机械设备,从而提高产量,降低成本。同时,多样性也是农业生产方面常见的结盟目的,例如,农业企业想进入生鲜超市,由于超市希望一次迈入足够种类的商品以便于降低进货成本,所以农业企业只有一两种产品是很难撬开超市的大门,而通过与不同产品的农业企业联盟,则能够满足超市的需求,进而拓宽消费市场。 

  四、结盟契约的主要内容 

  进行农业战略联盟最关键的步骤就是签署盟约,盟约的内容应涵盖双方各自的权力和义务、共同的权力和义务、双方可供分享的资源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 基本信息,例如契约期限、契约主体、契约标体、主要名词定义等。 

  2. 双方可供分享的资源,这一部分应清晰列出双方提供的资源,凸显契约的对价,为解决纠纷提供参照。 

  3. 签约各方的独立义务和权利,这部分是主要的履约规定,也是契约的重点内容,涵盖应尽的义务、享有的权力、提供的资源以及未来损失(利益)的分配方比例活方式等。 

  4. 签约各方的共同义务和权利,包括不可抗力事件的免责、善良管理人义务、通知义务等。 

  5. 违约赔偿与救济,对于不造成契约无效及可预见的违约情况事先定理违约救济方法,减少纷争,保障发生轻度违约时企业仍可继续履行。 

  6. 担保条款,主要指波及、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时的责任归属。 

  7. 竞业禁止条款,目的在于防止联盟成员再度兴办事业或再与他人结盟,从而与本联盟产生竞争。 

  8. 保密条款,由于农业联盟可能涉及商业机密,为保障签约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应对资料保管、提供、使用及保密事项做出准确规定。 

  9. 退出条款,包括退盟后的权力义务、退盟条件等。 

  10. 仲裁条款,主要指纠纷发生时的处理措施,包含未仲裁前能不能采取诉讼、若要仲裁则采用何种仲裁规则等。 

  11. 附件,当文字量大、繁琐、内容可能调整或变化等可考虑放入附件,以便精简契约条文,而细节性规范内容需要具备弹性。 

  五、典型案例分析——皖企赴津巴布韦合作开发联盟 

  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皖企赴津巴布韦合作开发联盟,引领更多企业抱团赴津投资。目前联盟已有41家成员单位,其中马鞍山琪强液氨有限公司、安徽顺兴集团、上海航征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安徽丰联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安粮实业有限公司五家企业已成功加盟,联盟企业在津巴布韦已实际投资逾1000万美元,主要从事农业种植、农产品加工、建材、物流仓储等业务。 

  (一)以联盟为平台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津巴布韦经贸合作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在招商合作模式上采用承包、租赁、控(参)股等多种灵活的合作方式,以联盟为平台,吸纳跨行业、跨地域企业抱团投资,通过整合企业的市场资源、金融资源和信息资源,实现合作区企业间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为合作区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二)拓宽对外合作领域 

  安徽农垦以皖津项目为平台,引领农业产业关联企业赴津投资,目前已有5家企业在津巴布韦投产。马鞍山琪强液氨有限公司加盟皖津项目,日产红砖7万块,利润率达40%;淮北天瑞生态科技公司在津巴布韦独立经营三个农场(计3228公顷),发展现代农业(玉米、烟叶种植)、木材加工、食品加工等项目;皖津航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在津巴布韦从事物流运输业务,目前已是津巴布韦规模最大的华人物流公司,业务发展至多个相邻的非洲国家;安徽恒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加盟皖津项目,在津巴布韦种植玉米、大豆等作物;安粮实业有限公司与皖津公司合作试种植棉花。 

  (三)保障入驻企业全程的人、财、物 

  按照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在中国境内,津巴布韦经贸合作区(农产品加工园区)以联盟为平台,组织考察和招商活动;在境外,津巴布韦经贸合作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借助皖津公司,为入驻企业提供从企业注册、农场租赁、资金汇出、外派人员劳务签证、安全生产、物资通关、产品销售等一站式服务,尽可能实现服务共享、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帮助入驻企业规避海外投资风险、控制前期投资费用、压缩时间成本。 

    六、农业战略联盟可持续发展启示 

  (一)制定农业战略联盟的发展目标和长期规划 

  农业战略联盟必须站在行业最前沿,均衡考虑各个联盟成员的需求,制定联盟发展目标和长期规划,对未来的合理预期及相关技术的前瞻性研发,使参与的企业可以在联盟的帮助下,获得共同的利益,而且这种利益要比单打独斗所获得更多,才具有实际意义,进而释放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其中涉及的问题应以契约形式予以约定。 

  (二)引入股权激励制度 

  在农业战略联盟内部引入股权激励制度,一方面解决联盟资金渠道过于单一的问题,另一方面有利于构建利益结合机制。在农业战略联盟内部引入股权激励,对联盟各单位按比例分别给予一定的股权,然后再以联盟为整体持有相关企业的股份,进而将联盟所有成员的利益牢牢地捆在一起,同时,通过股权设置吸引风险资本青睐,解决资金来源渠道过于单一的问题。 

  (三)强化技术交流与合作 

  农业战略联盟一方面要注重打造联盟核心团队,提高战略联盟成员之间的交流、互动,另一方面要与联盟外部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加大与其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的联系和合作力度。同时,农业战略联盟要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提升成员之间的沟通频率,尝试建立人员交流长效系统,保证战略联盟的创新活力。此外,农业战略联盟应联合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大学共同研发新产品,共同开发新技术,积极开展国际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四)设立联盟专项资金 

  农业战略联盟可设立联盟专项资金,一部分用于支付联盟日常开支,另一部分用于对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农业技术创新进行奖励,支持联盟提升竞争力。 

  (五)创制综合信息平台 

  农业战略联盟可创制联盟发展综合信息平台,发布全球农业实时新闻、相关国家农业产业政策、企业技术及资金需求、联盟已有科研成果、仪器设备种类及数量等,从事实现各方需求无缝对接和信息共享,不仅可以吸引更多成员,还可以促进各方合作,提高生产效率,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六)寻求相关政府部门的帮助与支持 

  农业战略联盟使农业企业或农业经营者与异业间,为共同的理想或愿景而结合,联盟成功的核心是长期不断地沟通和对话,政府相关部门的参与能够有效提升沟通、对话效率和效果。同时,经过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农业战略联盟地运作必将更加成熟、更加有效。 

  (七)探求新的企业文化 

  由于组成战略联盟地各个农业企业或农业经营者的生活环境、管理风格、社会风俗不同,所形成的企业文化差异性也极大(李梅,2010)。一旦农业战略联盟成立,各个企业都需要对各自的企业文化进行调整、修改,日益形成适应多方诉求的企业新文化。为此,联盟伙伴应秉持相互依存、相互学习的理念,在共同生产、共同开发、共同开拓的过程中,协商一致,创造和谐的文化氛围,有利于克服由经营观念引发的冲突,促进农业战略联盟长期发展。 

    

  (根据外经中心编著出版的《农业对外投资企业案例与模式分析》相关章节整理而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