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中国农业走出去项目由于自身的弱质性,企业出资能力有限,境内可抵押担保的优质资产较少,对境外资本运作又缺乏足够的应对经验,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以来是制约农业走出去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大短板。金融机构+农业走出去模式一方面能满足农业走出去融资的需求,另一方面符合农业市场化运作的特点。在贷款过程中,金融机构可对农业对外投资项目的融资性质进行科学分类,依据不同地区的农业发展特点调整融资方式,实现差异化管理,提升农业走出去的金融服务质量和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贷款风险,还可以为农业企业构建信息平台,以国家战略为己任,通过其海外机构与东道国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搭建沟通渠道。
一、国内支持农业走出去的投融资渠道及平台
目前,支持中国农业走出去的金融机构主要分为政策性银行、政策性保险机构、政策性基金、商业性金融机构四类,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策性银行
1.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中国企业对外农业合作项目贷款业务包括出口基地建设贷款、出口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农产品出口卖方信贷、境外投资贷款等,目的在于为企业解决境内外生产、购置设备、建设及农产品进出口等运营资金需求。对外农业合作项目的征集、推荐、评审、批贷、审贷流程由农业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共同推进,基于“农业部组织推进,市场化原则开展业务,进出口银行独立审贷”的原则共同为农业走出去项目提供贷款融资服务。
农业农村部主管审核合作项目的专业性并进行推荐,每年定期在全中国范围内征集项目,然后集合专家对征集项目开展筛选与评价,将符合条件的合作项目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推荐。同时,中国企业亦可以直接向地方进出口银行递交申请。中国进出口银行则承担项目的贷前调查、贷款审批、贷款下发、贷后管理与服务等基础性工作。
中国进出口银行支持涉农企业兼并重组、农业现代产业体系和农业进出口体系建设、远洋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和规模化生产水平。金融服务产品主要涉及出口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出口信贷、境外投资贷款、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贷款、援外优惠贷款等。同时,中国进出口银行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贷款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80%。
2.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农业走出去项目的金融支持流程和机制,类似于农业农村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合作方式,但差异之处在于渠道更为广泛,包含基金股权投资等,更为灵活。国家开发银行重点支持区域为东南亚地区油棕、橡胶等热带作物、欧亚地区、南美洲的大规模农业资源开发及非洲南部地区国家的农业项目,涵盖进入贸易与加工环节争取农产品话语权、建立自主农业生产基地等。此外,国家开发银行经办非洲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贷款,已覆盖非洲32个国家,累计承诺贷款42亿美元,已发放20亿美元,贷款支持非洲商品贸易、畜牧业、农业等行业领域。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提供农业企业的融资项目包括:一是公司融资模式,通过签署合作协议等方式,为开展走出去农业企业提供公司授信,扶持和培育中国的大农商和大粮商,并针对企业的不同特点,利用“证券、债券、投资、租赁、贷款”等金融服务及工具。建设内容包括参控股国际粮商的并购类项目合作、以控制农产品货源为目的仓储物流建设。二是项目融资,通过股权投资、贷款等方式,以农业产业化项目为重点,支持企业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贸易、农资农机服务、物流等全产业链建设。三是为国外政府平台融资,主要以农业产业类公司或合作国制定平台公司为支持主体,通过中长期贷款方式,支持由中资企业负责承建或提供设备的农业基础类项目建设,并且在政府合作框架下,国家开放银行采用转贷款的方式支持项目建设。
3.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立于2015年,法定资本为1000亿美元,初步缴纳资金500亿美元,中国占50%,初期投资的重点领域为物流、城市发展、农村发展、交通、能源。自正式运营以来,亚投行已在12个成员国开展了24个基础设施投资项目,项目贷款总额42亿美元,撬动了200多亿美元的私营和公共部门资金,多数用于基础设施改造,尚无直接对农业领域投资项目,但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可以带动农业发展及农业投资。作为由中国提出组建的区域性金融机构,亚投行重点业务是援助亚太地区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担保、股权投资、贷款等方式为亚洲各国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从而对农业投资产生间接促进作用。
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作为中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发展对外合作业务,代理行数量达到392个,外汇业务经办行数量达到58个,海外业务蒸蒸日上,为中国农业走出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将信用保险业务与信贷业务融合包装,推出贸易融资与外包内贷业务,有效帮助走出去农业企业降低收回风险。2018年前三季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贷款突破5万亿元,增速达到7.61%。
(二)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由国家出资设立、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与发展的政策性保险公司,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主要金融支持力量之一。中国信用保险公司能够为境外农业合作项目给予间接的融资担保与直接的风险保障,核心流程、机制与其他政策性金融机构相似,利用海外投资、对外担保、租赁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等产品,借助出口信用保险的融资便利功能,为农业企业搭建多样化的金融合作平台,切实解决农业走出去企业解决融资困难。2013年至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和投资超过4400亿美元,借助覆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资信信息渠道,以及汇集了700多万家企业及1.1万家银行的资信信息数据库,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专业的信用保障服务。
(三)政策性基金
1.丝路基金
作为中长期开发投资基金,丝路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为全球范围的所有项目,重点致力于“一带一路”框架内的双多边互联互通和经贸合作提供融资支持,以金融合作、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丝路基金投资门槛较高,已投资项目的规模都超过1亿元,投融资方式以贷款、基金、债券、股权为主,并且于境外金融机构、国际开发机构等发起设立共同投资基金,同时开展对外委托投资、资产委托管理等。
2.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
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是财政部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共同出资成立,是唯一聚焦海外农业项目的政策性基金,肩负获取长期风险调整回报、推进海外投资的使命。基金投资领域包括农产品贸易、生产资料和机械、加工、农林牧渔生产、仓储物流、销售、技术研发等,投资方式以相关股权投资、长期股权为主。每个受支持项目都需要获得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每个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3000万美元,上限为基金总规模的20%,基金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不高于30%,内部收益率预期不低于4.5%。目前的海外农业项目组合涵盖畜牧业、农业种植和国际粮商等领域。
3.中非发展基金
中非发展基金是开拓非洲市场、支持中国企业开展对非合作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是目前中国第一支专注于对非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也是最大的私募股权基金,基金规模正式达到100亿美元。中非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原则:第一,必须面向非洲,且主要针对制造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第二,必须有中资企业参与,或于基金联合成为控股方;第三,基金在项目股本金中占股需控制在20%至40%,每个项目的投资规模不低于500万美元。目前,中非基金关于农业投资达到4亿美元,投资过17个农业项目,具体涉及橡胶、经济作物等战略物资种植领域。
4.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
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是在2014年上合组织元首峰会上启动筹建的,由中国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共同发起,是自担风险、自主经营、商业化运作、紧随政府指引的股权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为50亿美元,共分三期实施,首期10亿美元,主要针对农业开发、基础设施、制造业、物流、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投资于上合组织成员国、对话伙伴国和观察过,并且投资领域逐步延伸至丝绸之路经济带域内国家。基金单笔项目投资额为2000万美元至1.5亿美元,年投资收益率预期不低于12%,以准股权和股权投资等方式为欧亚地区提供投融资支持欧洲、亚洲地区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鼓励中国企业对外投资。
5.中拉合作基金
中拉合作基金是在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领导人会晤时启动建立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共同发起,总规模达100亿美元,重点投资智利、秘鲁、巴西、哥伦比亚、墨西哥,并适时向其他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扩张。基金共分两部分,分别为“中国对拉美和加勒比地区联合融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前者委托美洲开发银行对拉美和加勒比国家水利、教育、能源等领域的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后者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推行,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科技创新、能源资源、制造业。基金的主要形式为过桥投资、可转债投资、股权投资,投资方向依据中国对拉美投资导向政策,基于降低风险和可持续投资,基金IRR(目标收益率)设为12%到15%,单个项目投资额在1500万美元与1亿美元之间,投资规模不应超过基金收起规模的15%。
6.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局同国家开发银行共同设立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首期规模为100亿美元,2015年6月,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注册成立,并开始运营。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坚持开放包容、互利共赢、商业化运作的理念,遵守国际经济金融规则,借助债券、股权等方式对拉丁美洲地区的农业、基础设施、高新技术、制造业、能源矿产、金融合作开展投融资,目的在于实现中长期财务可持续。同时,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积极与境外机构合作,携手构造中国-拉丁美洲协同发展新局面。
7.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
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是中国进出口银行同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多家投资机构共同出资成立的离岸美元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为100亿美元一期募集资金已完成10亿美元。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致力于投资东盟和中国地区,拥有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力求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商业成功完美结合。基金主要支持中国与东盟的优秀企业,投资于交通基础设施、棕榈油、橡胶、林木、可再生能源、公益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通过多元化的投资形式包括准股权、股权及其他相关形式对目标企业实现持股投资,一般实现占比50%以下,不参与目标企业的管理,也不谋求企业的控股投资,既对项目或企业单独投资,也对两者同时投资,以实现最终增值。
(四)商业性金融机构
根据国家走出去战略和自身的客户资源、服务特性、资金水平,商业性金融机构积极为中国农业对外合作提供金融支持。作为农业对外合作联席会议制度中唯一的国家控股大型商业银行成员,中国农业银行通过涉外保函、内保外贷、出口信贷等融资产品,依托全球1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的海外机构援手农业企业对外投资作,将畜牧业、粮食、农产品加工等农业产业化典型对外投资项目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内,强化出口信用保险等风险管理工具,降低农业走出去成本与风险。中国银行是中国多元化、国际化程度最高的银行,为满足中国企业对外投资需求,依托全球服务网络,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服务,相继推出出口卖方信贷、出口买方信贷、海外代付、打包贷款、出口贴现、授信开证等融资业务,中国银行累计支持中国企业对外投资项目2334个,提供融资金额为1644亿美元,为中国农业走出去提供了资金保障。中国建设银行加大对走出去涉农企业服务力度,相继参与了中粮农业、中粮食品、中粮尼德拉、中粮懋领等多个海外融资项目,通过贸易融资、双边贷款、银团贷款等多种方式,为农业企业境外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中国金融机构+农业走出去发展问题
(一)农业企业投资规模较小,获得投融资支持难度大
目前,农业农村部累计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推荐七批对外农业合作贷款项目共计486个,中国进出口银行为108个项目提供了融资支持,获贷品种以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农业产业化贷款项目为主,贸易类项目超过总获贷项目的50%以上,而走出去企业受制于自身规模、可抵押担保的优质资产等因素,得到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难度较大,对外投资类项目只占10%左右。
(二)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投融资审核倾向性明显
农业的特征是产业链条长、易受自然环境、市场需求、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被金融机构列为投资风险较大的行业之一。加之农业走出去企业在境外缺少有效担保,面临较大的国际市场风险,获取贷款更是难上加难。商业银行放贷往往需要企业将中国境内的厂房或土地进行抵押,而放贷额仅为评估价值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二,若企业有担保公司开具的担保函,贷款数额上限可达五分之四。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费用约为贷款的百分之四,民营融资担保公司费用更为高昂,并且需要审贷企业上交15%的保证金以加强风险控制。银行和基金在项目考察阶段具有较强的倾向性,即农业项目多是配合国家战略、只能保本微利,更易于与各级国有企业乃至转向农业项目的非农企业开展合作。
不论是以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为代表的主权财富基金还是市场化运作的股权投资基金,良好的资金回报都是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以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为例,尽管作为政策性基金,服务于国家战略,不追求利润最大化,但在项目考察审核阶段仍然严格秉持市场化理念,项目要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稳定的现金流、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较高的收益率。中拉合作基金、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等的内部收益率高达12%以上,对于大多数要从基础设施做起的农业企业而言,资金申请难度大,资金使用成本高,资金链可持续运转压力大。
企业需要政策性资本的支持,银行和基金需要找到优质项目实现投资回报,政府希望依托金融杠杆为企业的融资需求提供公共服务。目前的困境是政府、银行和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企业申请资金难,银行找好项目难,政府的平台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同时,各银行和基金之间竞争激烈,没有将优势资源整合起来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定制化金融产品。需要加强协同,避免同业恶性竞争,否则既不利于金融机构自身发展,也不利于企业获取资金。
三、可持续发展举措
针对农业企业基础差、实力弱等问题,积极寻求财政资金支持。认真谋划并统筹利用好农业走出去基础设施工程、外经贸发展专项政策,启动实施贷款贴息项目试点,加大对加工、仓储、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探索建立企业海外投资损失准备金制度,提升产业救济能力和水平,降低企业面临的风险,通过财政支持为走出去企业注入新的活力,提升企业实力。
针对投融资门槛和预期收益率双高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已有自营贷款、援外优惠贷款及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等业务品种并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为农业走出去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制定适合农业走出去企业特点的多品种授信、集团授信等方法和制度,逐步扩大和丰富境外资源抵(质)押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建立企业联保贷款机制、企业互助担保联盟等。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对企业境外资产或权益的处置能力,支持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产权等权益为抵押获得贷款,提高企业融资能力。探索以投贷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银行与基金合作,投资与贷款绑定,做好政策和进度协调工作,创新金融产品。
针对境外农业项目经营风险大、金融机构投融资顾虑多等问题,鼓励保险机构研究开发适用于农业走出去企业风险需求的产品,增设农业走出去政策和商业险种,积极探索创新境外保险项目承保、理赔、防灾减损等服务方式。建立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农业走出去的长期制度性安排,对风险可控项目实现应保尽保,发挥政策性保险的风险保障和融资支持作用。
针对农业走出去企业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境外项目普遍投资回收周期长、风险大、收益低等行业特点,建议监管部门对农业走出去业务资金实行差异化管理和考核,如明确此类业务按照优惠比例计提拨备和计量风险资本,在政府融资增信、资金管理、贷款核销方面予以一定程度优惠条件等,使金融机构获取风险承担和获得收益的平衡,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愿贷、敢贷的内生动力。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可以考虑建立财政风险补偿机制,以风险补偿基金的形式,一方面对项目的贷款成本和实际贷款亏损给予适当合理补偿,另一方面鼓励政策性股权投资基金给予中长期投融资支持,对项目坚持长期持有和适度收益回报原则,根据风控要求匹配相应的资金收益补偿机制。
(五)做好公共服务,应用信用评价成果
针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快建立农业走出去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交流对话、业务对接的平台,扫除信息壁垒。针对金融机构关注的农业走出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信用问题,充分利用农业走出去企业信用评价成果,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完成企业信用评价首期工作,发布企业信用“红黑榜”,为金融机构深入了解企业经营诚信度和规范性提供参考,提高企业申请资金的成功率。
(根据外经中心编著出版的《农业对外投资企业案例与模式分析》相关章节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