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50年代末以来,中国在农业领域给予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形式多样的援助,通过一系列援外农业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受援国农业发展水平,缓解了粮食短缺的状况,对消除极端贫困做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受援国政府和人民的高度赞誉。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逐步将对外农业援助纳入农业南南合作的范畴,将南南合作作为中国农业国际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提高发展中国家农业自主发展能力为核心,与发展中国家开展了更为密切的农业合作。其中,在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框架下,中国与非洲、亚洲、加勒比和南太平洋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成功实施了一批农业南南合作项目,被誉为全球农业南南合作的典范。
农业一直是中国开展对外援助的重点领域,是维系中国与发展中国家间友谊的重要纽带和双方关系持久发展的助推力。据中国对外援助白皮书数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帮助发展中国家建成221个农业援助项目,其中农场35个、农业技术实验站和推广站47个、牧业项目11个、渔业项目15个、农田水利工程47个、其他农业项目66个,并提供大量农业机械、良种、化肥等农用物资。2010年至2012年,中国对外援建农业项目49个,派遣农业技术专家1000多名,在华举办近300期农业管理研修班或农业技术培训班,为发展中国家培训了近7000名农业官员和技术人员。
1.援助进程
自上世纪50年代末至今,中国对外农业援助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1)起步阶段(20世纪50-70年代)
20世纪50-70年代是中国对外农业援助的起步阶段。在此阶段,向非洲国家提供农业援助是中国对外农业援助的重点内容之一,其最大的特点是中国向非洲提供单向援助,支援非洲国家的农业生产及农村发展。这个时期的农业援助主要是为非洲国家援建农业技术实验站、推广站、大型农场和水利工程设施等,有力支援了非洲国家在农业领域的独立自主发展,同时有力推动了中国与非洲国家双边友好关系的发展。这个阶段的农业援助项目建成后,在中国技术专家的指导下,项目总体运行良好,生产连年获得丰收,项目实现了预期的目标。
(2)探索调整阶段(20世纪80-90年代)
20世纪80-90年代是中国对外农业援助的探索调整阶段。在此阶段,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进一步确立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把不断加强和扩大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友好合作作为对外政策的基本点之一。对外农业合作政策和援外项目管理体制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从政府单向无偿援助向政府援助与企业间合作同步进行过渡。这一时期,中国政府一方面继续向受援国提供无偿援助,派出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受援国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和生产管理能力;另一方面逐步引入多边合作机制,探索农业援助、直接投资、农产品贸易相结合的新的合作形式。在项目选择上更加注重项目效益和示范效果;在项目实施主体上逐渐以中资企业为主;在项目管理上探索改变建成即移交对方的惯例做法,考虑合作共赢和项目的可持续性。
(3)全面拓展阶段(进入新世纪)
2000年中非合作论坛机制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对外农业援助进入了全面拓展的崭新阶段。新世纪的对外农业援助更具战略性,即加强互利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一方面,充分发挥中国农业产品、技术、人才的比较优势,将中国援外资金、国际组织资金以及受援国国家资金等有机结合,建设农技示范中心、派遣农业专家、开展能力建设培训等,以此巩固传统友谊,帮助受援国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扩大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另一方面,通过贸易促进、投资合作等手段,不断扩大与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合作,特别是推动中国的企业、资金、技术“走出去”,带动当地农业投资、就业,促进经济发展。
表5.1.1 中非合作论坛后续行动计划农业援助内容
发布计划 |
发布时间 |
涉及到农业援助方面的具体内容 |
中非合作论坛北京行动计划(2007-2009年) |
2006年 |
(1) 向非洲派遣100名高级农业技术专家 (2) 在非洲建立10个有特色的农业技术示范中心 (3) 加强与非洲在农业实用技术和农业人力资源开发方面的合作 (4) 加强与非洲国家在联合国粮农组织“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框架内的合作 |
中非合作论坛-沙姆沙伊赫行动计划(2010至2012年) |
2009年 |
(5) 向非洲国家派遣50个农业技术组 (6) 为非洲国家培训2000名农业技术人员 (7) 为非洲国家援建的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增至20个 (8) 继续办好已经建立的援非农业技术示范中心 (9) 落实好向联合国粮农组织捐款3000万美元设立信托基金的工作,积极利用上述信托基金支持中国在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框架下,与非洲国家开展南南合作 |
中非合作论坛第五届部长级会议北京行动计划(2013年至2015年) |
2012年 |
(10) 继续向非洲国家派遣农业技术组,加强非洲农业技术人员培训 (11) 向非洲国家派遣农业职业教育培训教师组,帮助非洲建立农业职教体系 (12) 增加援非农业技术示范中心,继续发挥援非农业技术示范中心的功能和作用,共同开展生产示范和技术推广 (13) 在粮食种植、储存、加工和流通领域,帮助非洲国家提高自主发展能力,并提供技术支持 (14) 积极支持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在非洲开展的农业发展项目,在联合国粮农组织“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框架下与非洲国家和地区组织开展粮食安全相关合作 |
资料来源:根据www.focac.org网站资料整理。
2.援助模式
中国将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和农村发展、减轻贫困作为对外援助的优先领域。农业援助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农场、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农业技术实验站和推广站,兴建农田水利工程,提供农机具、农产品加工设备和相关农用物资,派遣农业技术人员和高级农业专家传授农业生产技术,提供农业发展咨询,为受援国培训农业人才等。中国对外农业援助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援建农业基础设施
因基础设施落后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下、产品与原材料流通不畅、农业投资环境恶劣,严重制约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发展。应这些国家的要求,中国在受援国建设了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和水利工程项目,有效促进了当地农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截止2009年底,中国政府共援助发展中国家建成农业基础设施项目442个,农田水利工程项目47个。
(2)开展农业技术示范
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通过传授技术知识、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来促进受援国农业和经济发展,帮助其解决粮食安全问题,消除贫困。通过农业技术示范类项目试验、示范、培训、推广等公益性功能的发挥,与受援国分享中国的经验和技术,提升受援国的农业生产能力和粮食安全水平。50多年来,中国面向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援建了许多农业示范项目,仅非洲区域就有90多个农业示范农场(中心、站)。特别是中非合作论坛机制建立以来,中国在非洲已建成15个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另有11个农业技术示范中心正在建设之中。
(3)派遣农业专家
派遣农业专家一直是中国援外的重要形式。中国专家根据受援国实际情况和条件,结合中国的成功经验和优势,帮助受援国编制农业发展规划、制订农业政策与技术措施,推广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培训当地人员等,以促进当地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和自主发展能力的增强。专家派遣主要分为两个渠道:一是通过双边合作渠道派遣。几十年来中国已派出上百个农业技术组、大量农业专家和技术推广人员。二是通过多边渠道派遣。截至2014年底,中国农业部在FAO“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框架下,共向20多个发展中国家派遣了1000多名农业专家和技术员。
(4)开发人力资源
针对受援国社会事业不发达,基础设施薄弱,农民素质不高,贫困人口较多,迫切需要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的现状,中国从提高自主发展能力出发,以“授之以渔”的方式加强了对其能力建设和技术支持,为受援国培训了大批农业专家、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截至2014年底,发展中国家来华参加培训的农业官员与技术人员数量超过3万名,学员学习了专项农业技术,了解了中国农业发展情况,感受了中国农业政策和运行模式,分享了中国农业发展经验。
(5)捐赠农业物资和粮食
针对不同情况和需求,中国政府向很多发展中国家捐赠了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以及各类农机具和加工储藏设备等,用于支持当地农业生产。在部分国家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出现粮食短缺甚至饥荒时,中国还通过双边、多边渠道,提供紧急救助的直接粮食捐赠。
随着中国农业发展,世界粮食计划署于2005年结束了对中国长达25年的粮食援助。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WFP)于2006年9月发表的《2005年度国际粮食援助监测报告》称:中国2005年共对外提供了57.7万吨粮食援助,占当年全球粮食援助总量的6.9%,比上年猛增了约2.6倍,增加量超过了全球粮援增加量的一半以上,一跃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欧盟的世界第三大粮食捐赠国。
2011年,中国政府先后三次向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吉布提、索马里等非洲之角国家提供紧急粮食援助,总额达4.4亿元人民币。2012年,中国政府向乍得、马里、尼日尔等非洲萨赫勒地区国家提供价值7000万元人民币的粮食援助,帮助非洲国家应对因连续遭遇严重旱灾而出现的粮食危机。
此外,中国政府还通过提供优惠贷款、减免税等方式向相关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农业援助和支持。
3. 援助的地区和国别分布
2010年至2012年,中国共向121个国家提供了援助,其中亚洲地区30国,非洲地区51国,大洋洲地区9国,拉美和加勒比地区19国,欧洲地区12国。中国共在80个国家建设成套项目580个,重点集中于基础设施和农业等领域。亚洲和非洲是中国对外援助的主要地区,在农业合作方面,中国主要针对中低收入国家,并以非洲为主要地区。
中国结合非洲农业发展特点和实际需要,举办近300期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研修和培训项目,培训了近7000名农业官员和技术人员。农业培训项目领域广泛,既涵盖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管理领域;也涉及农村发展与减贫、粮食安全、农业南南合作等宏观政策制订问题;同时关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加工、储藏、销售与流通等产业链发展议题。农业事关非洲的发展稳定和脱贫减困,是大部分非洲国家的支柱产业和优先发展领域,中非双方在农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合作条件和广阔的合作前景。中国政府重视同非洲国家在农业领域的互利合作,帮助非洲国家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非洲国家与中国的先天禀赋有很多相似之处,尽管中国的经验不能直接复制到非洲,但是在农业援助过程中,中国农业成果的实用性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2007年至 2009年,中国向非洲 33个国家派遣了 104 名高级农业技术专家,帮助非洲国家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并提供咨询,并对当地农业技术人员提供指导和培训。截至2009年底,中国共为非洲援建农业技术试验站、推广站、农场等农业项目142个,启动14个农业技术示范中心项目,并向非洲国家提供大批农用物资、农业设备。中国政府鼓励企业到非洲投资农产品加工、农业开发项目。截至 2011年 6月,中国政府已在埃塞俄比亚、莫桑比克、赞比亚等 14个非洲国家建立了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并决定在安哥拉、刚果( 金) 、南苏丹等国再增建 10 个。
4.中国在农业领域的双边投资
中国对农业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农业援助与投资贸易的结合也日渐成为中国对外农业合作的一大特色。以农业对外援助的方式,为中国农业“走出去”助力,也日渐成为中国国家战略的一部分。2006年,商务部、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的若干意见》,农业部还专门制定了《农业“走出去”发展规划》,正式确立了农业“走出去”战略,此后中国陆续出台多项措施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农业投资与合作。在2003-2011年间,中国农业中农林牧渔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从0.81亿美元增长到7.98 亿美元,增长8.8倍,年均增长33.1%。中国境外农业投资与合作已遍及93个国家和地区。
截至2011 年底,中国共在境外设立760 家农业企业。亚洲是中国企业境外农业投资与合作最为集中的地区,其次为非洲、欧洲、大洋洲、北美洲和南美洲。中国在亚洲设立境外农业企业354家,占中国境外农业企业总数的59.2%,主要分布在老挝、印度尼西亚、韩国、越南、柬埔寨、中国香港、泰国、缅甸等国家和地区,占亚洲国家和地区总数的67.4%。在非洲设立境外农业企业78家,占13.0%,主要分布在赞比亚、埃塞俄比亚、坦桑尼亚、莫桑比克、等国家,占非洲国家和地区总数的55.9%
最近几年,中国企业在非洲开展了良种培育、粮食和经济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等投资活动。2009-2012年,中国在非洲农业领域直接投资额由3000万美元增长到8247万美元,增长了1.75倍。中国企业在非洲从事农业投资,增加了驻在国的粮食供给,提升了非洲国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如在莫桑比克,中国投资农场的300公顷水稻试验种植,连续三年获得每公顷9-10吨的高产,中国专家指导当地农民耕种的水稻田产量,由原来每公顷3吨提高到5吨。在马拉维、莫桑比克、赞比亚,由中国企业和中非发展基金合作投资的棉花种植加工项目,采取“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带动了当地数万种植户,有效增强了当地棉花加工生产能力。中国企业还在非洲国家积极开展农田整修、水利建设和改造,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其中,由非洲开发银行出资、中国企业承建的农田整治项目是卢旺达农业领域的最大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善卢旺达境内主河流的整治和水资源利用。
中国对农业领域的投资领域也不断扩大,涵盖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仓储和物流体系建设、森林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水产品生产与加工、农村能源与生物质能源等。投资主体也趋于多元化,除国有大型农业企业外,民营企业及个体农户海外投资不断增加。其中,民营企业海外投资发展势头强劲,例如,湖北万宝粮油公司在莫桑比克种植水稻,立足于解决当地的粮食安全问题,三年内将种植规模由原先不到1000公顷扩大到1.1万公顷。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进程中,中国坚持把中国人民的利益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紧密结合,把中国的粮食安全与世界的粮食安全紧密结合,在南南合作框架下,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农业合作,支持和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减少贫困、改善民生,为促进国际发展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1. 合作类型
按照参与合作的主体及渠道来分,中国参与农业南南合作的类型可分为双边合作、多边合作、区域合作三种。
(1)双边合作
中国开展双边农业南南合作具有50多年的历史,中国在经济基础十分薄弱的建国初期便开始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农业援助。随着与中国开展农业合作的国家逐渐增加,目前与中国开展农业合作的发展中国家遍布全球,其中亚洲和非洲国家最多。据统计,截止2010年,中国已与73个发展中国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双边农业合作关系,签订各类双边农业合作协议153个,组建农业联委会或工作组35个(详见附件)。合作的重点领域主要涉及:作物种植、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与贸易、动植物疫病防控、土壤改良与农业灌溉、农机制造与维修、农业科研与推广、农业管理人员培训等。
(2)多边合作
自20世纪70年代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利用国际多边平台与发展中国家开展农业合作。目前,中国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及国际研究磋商小组等国际组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农业多边合作关系,签订了多个合作协议,并以中非合作论坛为平台,与44个非洲国家签署合作文件,开展农业合作活动。合作内容包括种养业发展、农产品加工和贸易、育种及良种繁育、农业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农技人员培训、农业技术示范等领域。中国在联合国粮农组织“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框架下与20多个国家开展农业多边南南合作,展示了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强化了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的影响和地位,加深了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战略伙伴关系。
(3)区域合作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致力拓展农业合作领域与合作方式,着重推动开展区域农业合作,如:积极参与中欧、中非、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合作论坛的各项活动;在东盟与中国“10+1”对话、东盟与中日韩“10+3”对话及亚洲成员国合作对话中建立合作机制,签署农业合作协议;在上海合作组织农业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农业合作、中亚区域农业合作、中东欧农业合作、中日韩区域农业合作等活动中承担重要角色。
2. 合作特点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农业南南合作成为引领全球南南合作的样板,呈现出突出特点:
(1)合作机制日益丰富
中国参与的农业南南合作机制中,双边和多边、政府和民间、中央和地方协调并存,参与主体众多,层次丰富,合作机制多样,各方资源共同汇集、相互交织,形成了政府、民间、科研机构并举的立体合作。如,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成员国的农业合作包括:中国-东盟框架内的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六方的合作、中国云南省与老挝及缅甸北部省份的合作、以及各种非官方及非正式的合作等。
(2)合作国家逐步增多
随着农业合作渠道和领域不断拓展,中国与世界各区域国家的农业合作发展迅速,目前,中国已与世界上140多个国家及国际农业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农业合作关系,与50多个国家成立了农业合作联合委员会或工作组,农业合作逐渐进入了机制化、常规化轨道。
(3)合作领域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在农业领域积累了可供发展中国家分享的丰富经验和先进实用技术,同时拥有一大批掌握这些经验和技术的农业专家队伍,许多发展中国家都高度重视与中国进行农业领域内的南南合作。中国政府在农田水利、粮食与蔬菜等农作物生产、畜牧水产养殖、渔业捕捞、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物流等多个领域与发展中国家开展农业合作,为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生产能力和粮食安全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4)合作主体日渐多元
早期的农业南南合作主要由政府主导,参与主体较为单一。其中,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和中牧集团等大型国有农业企业扮演了主要角色。随着互利、共赢的宗旨逐步深入人心,参与到农业南南合作中的主体也日益多元化。目前除了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和农业科研院所承担国家农业援外任务外,越来越多的中国民营企业和个人纷纷前往发展中国家开展投资活动,以独资、合资或参股等多种形式从事农业开发与合作,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中国与非洲国家农业南南合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发展平稳,进入新世纪以来,发展迅速。目前,在多双边农业合作机制的叠加效应下,中非农业合作呈现以下特征:合作机制从双边机制为主向双边机制、多边机制并重转变;合作主体从政府为主向政府、事业、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政府主导、企业跟进转变;合作领域日益广泛,涉及到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服务业各个方面,产前、产中、产后整个产业链;合作形式日趋多样,涉及到人力资源开发、农产品贸易、技术交流、投资开发、示范推广、专家派遣等多种形式,尤其投资开发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赴非洲开发农业资源;合作方式从纯援助为主向援助、合作并举转变,由输血功能逐步转向造血功能,如援非农业技术示范中心、高级援非专家、农业专家组等重在示范推广农业技术,达到授人以渔的目的;合作目的从服务国家政治外交为主向服务政治外交、互利共赢并重。
1.双边农业合作
截至2014年,中国先后与毛里塔尼亚、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等近20个非洲国家签署了30多个农牧渔业合作协议、协定、备忘录、议定书、行动计划等框架文件,与埃及、南非建立了双边农业合作工作组,与苏丹建立了议定书联合执行委员会。合作期限一般为2年、4年、5年。
双边机制运行过程中,合作领域根据各国农业发展需求不同而有所不同。涉及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水产养殖、兽医、土地利用、水资源管理、农产品加工、动植物检疫、农业职业教育、病虫害防治、技术交流等多个领域。合作形式有双方互访、技术交流、科技合作、人力资源开发、投资合作、专家派遣、示范推广等。其中,中国与塞内加尔、几内亚等西非国家开展的渔业合作较好地实现了互利共赢的目标;中国与埃塞俄比亚开展的农业职业教育合作成为中非农业合作的成功典范。在双边合作机制框架下,中国与非洲相关国家广泛开展科技交流合作、农产品贸易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农业投资开发等活动,双方定期轮流召开会议,商定农业合作的重点领域和项目,回顾过去的合作成绩、协调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进一步合作的建议。
在这方面的一个典型案例就是中国与埃塞俄比亚农业职业教育合作项目。2001年,中国农业部与埃塞俄比亚农业部签订了“关于在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和绿色证书领域进行合作的意向书”,中国开始帮助埃塞俄比亚建立农业职业教育体系。中国每年选派农业技术专家和教师到埃塞任教,到2012年共选派教师324人次,在作物栽培、畜牧、兽医、农机、家政、自然资源开发等6个专业开设48门课程提供教学,共培训当地学生66000人。该项目帮助埃塞俄比亚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业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目前,埃塞俄比亚已发展到28个三年制培训学院,7个系,27个专业,600名教师,15000名学生。2012年之前,该项目采取的是中埃合作模式,由埃方承担中国选派专家教师的费用,从2012年开始,该项目被纳入到中国援外项目中,由中国政府提供资金来承担选派专家教师的费用,其津贴标准比照农业援外专家执行。
(1)援非农业技术示范中心
2006年11月,胡锦涛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宣布了中国政府支持对非洲合作的八项重要举措,其中包括建立10个有特色的农业技术示范中心;2009年11月,温家宝总理在中非合作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上宣布新的对非援助八项举措,明确未来3年内为非洲国家援建的农业示范中心增加到20个;2010年9月,温家宝总理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上宣布,中国政府在未来5年内为发展中国家建立30个农业技术示范中心。目前,已建成的和在建农业技术示范中心数量已经达到26个,其中援赞比亚、坦桑尼亚、喀麦隆、刚果(布)、卢旺达、贝宁、多哥、利比里亚、埃塞俄比亚、苏丹、莫桑比克、乌干达、南非、津巴布韦和马达加斯加15个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已建成并进入项目的技术合作阶段(参见附表5.2.1)。
农业技术示范中心以示范推广中国农业技术、帮助非洲国家发展农业、推动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建立良性的可持续发展农业模式为目标,其建设过程分为建设期、技术合作期和商业运营期三个阶段。建设期即由中方援建项目的必要设施,如办公、培训、生活、生产等用房,平整试验示范田和可持续发展生产经营用地,修建田间道路和灌溉设施等,提供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农业生产机械。技术合作期即在项目建成后的一定年限,由中国政府向受援国政府提供无偿援助,用于维持项目的正常运行,主要包括农用物资、试验研究、中国专家和人员培训费用。需要受援方指定具体机构及人员,协助中方企业进行援外农业项目的培训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配合中方企业制定年度技术培训计划,招收及管理受训学员。商业运营期即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商业化运营,实现盈利,保证示范中心公益性功能持续发挥,同时促进双边经贸合作。
(2)派遣农业技术专家
向非洲国家派遣农业技术专家始于20世纪60年代早期,是中国长期以来最主要的对非农业援助方式之一。2006年11月,胡锦涛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宣布了中国政府支持对非洲合作的八项重要举措,其中包括派遣100名高级农业专家。
从2006年11月起到2009年11月举行中非合作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前,中国共向摩洛哥、几内亚、马里、塞拉利昂、纳米比亚等33个非洲国家派遣104名高级农业专家,承担制定农业发展规划、提供经济技术咨询、开展农业技术培训等任务。在一年的工作期限内,这些专家共完成了400份政策建议报告、国家调查报告、农业投资评估报告,并在谷物、蔬菜、水产、畜牧以及灌溉等方面开展了184项试验示范项目,组织157次培训课程。
2009年到2012年,按照中国政府在中非合作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上的承诺,中国向非洲国家派遣了206名农业技术专家。这些专家主要来自于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级农业技术部门,他们以种植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域为主,覆盖蔬菜、园艺、农机、养殖、水利、畜牧以及农业政策规划制定等各个方面,向非洲国家传授实用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非洲国家农业宏观调控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中国与苏丹的双边农业合作是其中的一个案例。在全球粮食需求不断增长及粮食价格日益上涨的形势下,苏丹政府确定把农业作为优先发展领域,利用除石油以外的自然资源,加强农业建设。2007年,胡锦涛主席访问苏丹时提议双方开启农业合作得到了苏丹政府的积极响应。2008年6月,苏丹副总统塔哈访华期间,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国农业部和苏丹农林部关于加强农业合作的议定书》,明确两国在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农产品加工领域开展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其中现代灌溉技术、种子改良和繁育、组装和生产农业机械和设备等11项内容被列为双方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的重点领域。为落实议定书相关内容,双方农业部于2009年9月签署了《中国-苏丹农业合作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在2010-2012年三年时间内,在农业科研、农业方法现代化及技术配置、人力资源培训、企业投资开发等方面开展合作,涉及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等领域。
2009年6月,中国农业部与苏丹农林部在苏丹首都喀土穆举行了议定书执委会第一次会议并召开了首届中苏农业合作研讨会。中国商务部、外交部、中农发集团、国家开发银行、吉林农委、山东省农科院等国内31家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研究院所等赴苏丹。双方就农业领域的合作交流、投资开发达成了共识,中兴能源、上海中能、中工国际、现代北方农装、天津华堪等5家中资企业与苏相关机构签署了7项合作意向书。合作内容涉及饲料生产、种养业、土地垦荒、农机、良种培育及技术推广等领域,开发利用土地面积约16万公顷。此外,山东农科院与苏丹农科院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山东鲁研农业良种有限公司与苏丹金箭公司就开展技术合作达成一致,并草签了合作备忘录。
在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期间,中国农业部协助中兴能源有限公司与苏丹农林部签署了合作备忘录,落实了具备灌溉设施条件的试验田65公顷。根据三年行动计划,自2010年起,双方将互派种植业、畜牧业方面的考察团,并落实农业科技合作项目。2010年,中国农业部为苏丹农技人员分别举办了种植业技术培训班和畜牧兽医培训班,共20名苏方农技人员来华参加了培训,了解中国谷子、玉米、小麦、棉花育种及土壤利用、肉牛、肉羊、家禽养殖及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和疫苗研发、生产等农牧业实用技术。2011年,中国农业部还邀请了3名苏丹畜牧兽医方面的技术人员来华开展2-3个月的合作研究,并派团赴苏丹开展中苏农业合作园区建设前期调研。同时,中国农业部派出了种植业规划考察团、畜牧业规划考察团赴苏丹了解相关情况,就如何加强相关领域的合作进行探讨。种植业规划考察团访苏期间,双方农业部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为中兴能源公司确认了9000公顷土地,用于商业化投资开发,同时帮助苏农林部从中国采购花生种子500吨目前,中苏双边农业合作进展顺利,中苏农业合作园区建设正在进行之中。
2.多边农业合作
目前,中国农业部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WFP)、英国国际发展部等国际机构和政府部门在农业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推动农业多边合作不断发展。其中,除中国参与FAO“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框架下农业多边南南合作情况将在后续章节典型案例研究介绍外,中英非三方农业合作作为创新性的多边农业合作形式已初步展现出较大的发展潜力。
2008年11月,中英两国农业部长在北京签署了《中英可持续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提出进一步加强两国在粮食安全、农业研究及中英非三方农业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为提高全球农业生产能力做出贡献,从而正式明确并启动了中英非三方农业合作。
中英非三方农业合作是南北合作与南南合作相结合的创新性行动,旨在充分发挥三方的优势,即:中国在农业领域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积累了一批先进实用的生产技术,拥有大量具有援非工作经验的农业技术人员;英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援助体系,对外援助资金较为充裕;非洲待开发利用的农业资源丰富。三方确定合作目标为:以农业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为重点,通过农业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增强非洲重点国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安全水平,减少贫困,推进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促进全球农业国际合作经济组织治理机制的改革。三方合作优先领域包括:转型经济体农业发展模式与政策改革;农业人才培养与技术推广;农产品市场与贸易;农村扶贫与社会发展;农业投入与基础设施建设。
2012年5月,英国国际发展部批准了三方合作项目,决定提供1千万英镑的项目资金,支持中英非三方在技术试点、合作研究、知识共享三个方面开展合作。2012年11月,中国、英国与乌干达马及拉维等非洲国家代表签署了《关于农业技术转移合作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中英合作加快向低收入国家转让农业技术项目”正式启动。其中,乌干达木薯发展项目和马拉维水产养殖项目被确定为首批三方合作项目。自2014年9月起,中国农业部先后选派5名长期专家和3名短期专家赴乌干达和马拉维执行木薯、罗非鱼的技术示范任务,并组织乌干达和马拉维合作伙伴来华进行能力建设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亚洲区域农业多边和双边合作呈现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局面。双边合作偏重两国的合作需求,针对性较强,参与主体主要以农业部门为主,相关活动有力助推了合作国的农业发展。多边合作偏重区域或地区农业合作,综合性强,影响力大,持续时间长,且更注重中国相关部委之间的协作,其框架下开展的相关活动增强了中国在区域农业合作中的话语权。
1.双边农业合作
目前,中国与亚洲地区国家开展农业双边合作主要以政府间合作为主。截止2014年底,中国与印度、菲律宾、缅甸、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等20多个亚洲国家签订了农业双边合作协议。其中,中国农业部和蒙古、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孟加拉、尼泊尔、菲律宾、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泰国、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等国家成立了司局级工作组或联委会。
在双边合作框架下,中国主要与东盟和中亚地区国家开展了农业技术示范项目建设,交换种子、苗木和动物育种材料,交换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开展农业研究、科学考察和管理人员培训等交流活动。
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业合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领域:一是粮食领域的合作,重点是杂交水稻方面的合作,包括水稻制种、提纯、示范推广、商业化生产、技术人员培训、品种交换等内容。二是养殖业领域的合作,主要是养鱼、养猪等方面的合作,包括种猪示范基地建设、优质饲料加工设备示范、养殖技术培训、贸易促进等。三是农村能源领域合作,主要是开展农村户用沼气示范,包括示范推广、技术交流与培训等。四是跨境动物疾病防控领域合作,重点是禽流感的监测防控,包括监测站建设、技术人员培训、药品设备援助等。五是经济作物领域合作,主要是园艺、红麻、橡胶、果品等方面的合作,包括项目示范、贸易促进等。
中国与中亚地区国家农业合作主要在双边合作协议框架下进行。如: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在中哈关于防治蝗虫及其他农作物病虫害合作的协议(2002年)、中哈关于动植物检疫合作协定(2004年)、中哈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2009年)的框架下开展了动植物检疫等合作;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在中吉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2006年)、关于动物检疫及动物卫生的合作协定(2007年)的框架下开展了动物检疫等合作;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在中乌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2009年)的框架下,与塔吉克斯坦在中塔两国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2011年)的框架下开展了农业合作。随着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贸交流的发展,中国与中亚地区国家相互取长补短,农业合作的领域不断拓宽,已从单纯的种植、养殖向种养结合、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农业相互投资等方向发展。
2.多边农业合作
目前,中国农业部主导或参与的亚洲区域农业多边合作机制包括:中国-东盟(10+1)、东盟与中日韩(10+3)、上海合作组织、中国-阿拉伯国家联盟论坛、大湄公河次区域(GMS)、亚洲合作对话(ACD)、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等。合作目的主要为促进农业区域合作,合作领域包括:种植业和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与贸易、跨境动植物疫病检疫和防控、渔业和水产养殖、土壤改良和农业灌溉、农业机械制造和维修、农业生物技术应用、农业技术交流与人才培训、区域粮食安全、农业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有机农业、气候变化等。合作形式为交换农业科研和创新成果,交换农业先进技术和现代工艺,协调各方在农业领域采用的法规文件和标准,举办农业国际科学会议、研讨会和圆桌会议,参加由各方举办的农业新技术展览和交易会,制定并实施共同的农业投资项目,交换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开展农业研究、科学考察和管理人员培训活动,支持农业企业与相应的农业经营机构建立直接的经济联系,建立并完善区域农业信息网络,进行农机产品的开发、推广以及农机技术交流,建立和完善农业合作工作机制等。
在中国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亚洲区域多边农业合作较为活跃,促进了中国与亚洲国家特别是东盟国家的农业交流合作。未来,中国农业部将致力于在农业领域采用的法规文件和标准,制定并实施共同的农业投资项目,支持农业企业与相应的农业经营机构建立直接的经济联系等方面协调各方进一步加强合作。其中的一个案例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农业多边合作。
在多边机制下,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业多边合作主要有三个合作渠道:一是东盟与中国 “10+1” 机制下的农业合作,二是东盟与中日韩“10+3”机制下的农业合作,三是由亚行主导、GMS国家积极参与的GMS农业合作;农业合作主要通过东盟与中日韩农林部长会议(AMAF+3)和大湄公河次区域农业工作组(GMS-WGA)等会议形式确定合作项目。三个合作渠道各有分工,关注重点各不相同,形成了良好的管理分层、工作互补、资源整合工作模式。在“10+1”合作机制下,中国对东盟国家主要开展了人员培训、技术交流与合作、农产品贸易促进、境外小型合作示范项目等四种形式的农业合作。在“10+3”合作机制下,主要实施了东盟粮食安全信息系统(AFSIS)项目和东盟与中日韩大米紧急储备(APTERR)项目,中国自2004年起每年为AFSIS举办技术培训班,支持并积极参与APTERR活动。在GMS农业合作中,由亚行牵头、各成员国参加的GMS农业工作组机制已成为次区域的主导多边农业合作机制,每年或每十八个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并决定农业合作事项。中国在此合作机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拉美地区
中国与古巴等拉美地区发展中国家开展农业合作具有比较悠久的历史,目前已在中国广泛应用的种牛人工授精技术就是上世纪80年代从古巴引进的。2001-2008年,中国与古巴、多米尼克、格林纳达等多个加勒比国家开展了多期农业技术合作,派遣农业技术人员,推广适用于当地自然条件的农业技术,并提供必要的农用设备和物资,受到当地百姓欢迎。目前,中国与墨西哥、巴西、阿根廷、智利、委内瑞拉、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古巴、秘鲁等拉美地区14个国家签订了政府间双边农业合作协议和备忘录,建立了固定合作机制,内容涉及农牧渔经济、科技、动植物检疫、生物技术安全管理、农村经济发展和水产养殖等领域的合作。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与拉美地区国家农业合作迅速发展,2012年6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并对巴西、乌拉圭、阿根廷和智利等拉美国家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温家宝与拉美四国签署了一系列合作文件,其中重点强调加强中国与四国之间农业合作的问题,并宣布了中国政府将出资5000万美元,设立中拉农业合作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未来5年与拉美地区国家开展的农业合作活动的倡议。
2015年1月,中国-拉共体论坛(中拉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制定《中国与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合作规划(2015-2019)》,该规划明确中国与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将从下列六个方面加强农业合作:(1)继续举办中拉农业部长论坛。(2)加强和深化农业领域合作,包括家禽养殖、林业、渔业和水产养殖。(3)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开发和示范,在研发和农业投资开发区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提高双方农业技术创新、农业生产加工能力和国际竞争力。(4)通过中方倡议设立的中拉农业合作专项资金,鼓励开展更多农业合作项目。(5)在2014年11月11日于巴西首都巴西利亚举行的有关家庭农业的拉共体首届部长会议上通过的拉共体家庭农业路线图框架下,促进中拉农业合作。(6)在拉共体粮食、营养安全和消除饥饿2025计划框架下加强中拉合作。
比如中国与巴西的农业双边合作。中国和巴西于2004年签署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成立中巴农业联合委员会,建立了固定的合作交流机制。2010年11月,中国农业部韩长赋部长率团访问巴西,与巴西农业、牧业和食品供给部召开中巴高委会农业分委会第二次会议暨中巴农业联委会第三次会议,在联委会框架下设立了农业技术、农产品贸易和农业投资等工作组,并制定了中巴共同行动计划(2010—2014),确定了农业科技研发、农产品贸易和农业投资等领域的合作重点。
近年来中巴两国农业合作在人员互访、科技交流、农产品贸易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农业国际事务中沟通配合良好。2010年巴西农业研究院与中国农科院合作在北京设立联合实验室,以推进农业科技的交流与合作。农产品贸易在中巴双边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自2008年以来,中国一直是巴西农产品的第一大出口市场。中巴两国是战略伙伴关系,同为G20成员国,作为重要的发展中国家,两国在WTO、FAO等国际组织以及世界粮食安全、气候变化等国际事务中,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为争取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发挥了积极和建设性的作用。
2.太平洋小岛屿国家
中国与太平洋岛国的农业合作始于渔业合作。太平洋岛国海域辽阔,渔业资源是大多数岛国收入的重要来源。1987年,中国首先在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和帕劳开展了金枪鱼渔业生产合作。经过20多年发展,中国与太平洋11个岛国有渔业合作关系,包括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帕劳、基里巴斯、图瓦鲁、所罗门群岛、巴布亚新几内亚、瑙鲁、斐济、库克群岛和瓦努阿图。
2002年,中国湖南省农业厅派团到巴布亚新几内亚就杂交水稻栽培进行技术交流,并签署了《农业技术合作备忘录》。2004-2006年,中国江苏省派出数十位农业专家到瓦努阿图开展农业技术示范和培训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2004年7月,中国政府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南太平洋地区7个岛国签署了南南合作项目协议。从2004年到2007年,中国农业部共派遣28名农业专家及技术人员到西萨摩亚、斐济、瓦努阿图、汤加、库克群岛、纽埃、密克罗尼西亚群岛7个岛国提供技术援助。中国专家和技术人员成功示范了63项蔬菜、园艺作物栽培实用技术,推动了当地园艺作物集约化生产的发展;累计引入、传授了57项实用畜牧生产技术,开展了6项技术实验,改变了当地传统的养殖与管理方法,促进了当地农业发展。
2009年9月25日在中国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了“中国-太平洋岛国农业合作论坛”。来自太平洋地区的斐济、萨摩亚、汤加、纽埃、巴布亚新几内亚、密克罗尼西亚、瓦努阿图等国的农业部官员、协会和企业界人士、部分岛国的驻华使馆官员、太平洋岛国论坛贸易代表处代表和中国农业部、外交部以及相关省市的农业管理部门和企业代表70多人参加了论坛。此次论坛旨在加强中国和太平洋岛国的农业合作与交流,促进中国与岛国在农业领域的共同发展。与会的各国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国家的农业发展情况、相关发展政策并就双边农业合作的建议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来自太平洋岛国的农业协会代表以及中外方企业界代表也纷纷表示了合作的愿望并就未来合作的需求进行了探讨。
论坛各方就加强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在农业领域开展合作达成了共识,主要包括:(1)建立有效的政府间农业交流与合作机制,为双方合作搭建平台;(2)加强农业领域的人员和信息交流,增进相互了解,提升合作水平;(3)强化农业领域的技术人员培训和技术合作;(4)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农业投资与贸易发展。随后两届论坛分别在中国和斐济召开,论坛主题分别为“促进企业合作,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和“携手共进推动农牧渔业全面发展与合作”。通过论坛,中国和太平洋岛国充分交流了信息,增进了相互之间的了解,达成了多个合作意向,为下一步合作指明了方向,有效推动了中国同太平洋岛国在农业投资和贸易领域的务实合作。
中国对外援助是在1955年的万隆会议精神(即南南合作原则)指导下展开的,在政治上坚持尊重伙伴国主权、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在经济上强调互利双赢,通过对外援助促进双方的经济发展。50年来,中国农业发展援助与合作走出了一条南南合作的独特发展道路。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及中国对外政策的不断完善,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发展援助与合作面临着千载难逢的机遇。
第一,在过去的十五年里,广大发展中国家都在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寻找答案。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包括联合国和世界银行等国际多边和区域组织,都十分看重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特别是减贫等方面取得的骄人成就。他们希望中国在南南合作的大框架下向他们传授更多的发展理念及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经验,这可以为中国开展对外农业援助与发展合作减少一些操作上的困难。
第二,中国过去三十年在农业领域的成就为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发展合作提供了很好的基础。中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经过 30 多年的改革开放,以占不足世界 9%的耕地养活了近21%的世界人口,这是人类农业发展史上的奇迹。此外,有一批成熟的实用技术,我们依靠科技创新和实用技术,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主要农产品产量居世界第一,许多产品有着较强的竞争力,这些技术受发展中国家所青睐。而且,我国有一批实干的技术人员队伍,派往国外执行南南合作项目的中国技术人员,肯于吃苦,擅长实践,受到受援国政府和人民所欢迎。
第三,中国60多年的对外援助实践为中国树立了良好的国家信誉。中国一直将自己定位为发展中国家,在开展对外援助与合作中一贯坚持的平等互利、合作共赢以及不附件任何政治条件的原则,这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欢迎和接受。南南合作在促进受援国农业发展和生产力提高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对周边国家产生极大的辐射作用,中国南南合作外派专家和技术人员提供的农业技术,具有价格低廉,简易实用和经济效益明显等优点,受到受援国政府和当地农民的普遍欢迎。
第四,国际社会对粮食安全问题的重视也为中国开展对外农业援助与合作提供了契机。发展中国家想要摆脱贫困,首先解决的是其粮食问题。从2008 年下半年起,受全球金融危机,石油价格震荡,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变动,通货膨胀,生物燃料产业发展,粮食主产国遭受恶劣气候及发布粮食出口限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全球粮食库存进一步减少,供需趋紧,世界粮食市场波动和不确定性因素不断加大,帮助低收入缺粮国家发展农业生产,共度粮食安全危机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FAO最新预测,如果世界谷物价格继续走向低迷,将极大地影响全球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进而减少谷物种植面积,可能导致世界粮食供求形势再度恶化,在此复杂的背景下,如何帮助低收入缺粮国发展农业生产,共度粮食安全危机,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这也为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开展农业发展援助与合作提供了机遇。
经历了50的发展,中国对外农业发展援助虽进入到一个比较稳定的阶段,但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技术基础差异带来的援助效果不佳。由于自然禀赋的差异以及工业化程度的不同,中国农业技术基础与非洲农业有很大区别。中国现代化的农业技术在受援国当地能否适用是仍然需要不断试验与摸索。以非洲为例,有些非洲国家的耕地为红土地,这种土壤含铁.铝成分较多,有机质少,酸性强,土质黏重,如果没有进行一定的改良的话,农作物的产量会大打折扣,而中国技术所带去的高产品种是在中国的土壤条件下培育出来的,在非洲当地能否取得效果需要很长时间的实验。
第二,中国与受援国农业发展水平差距也会影响中国对外农业援助及合作效果。我国农作物种植技术一定程度上靠的是化肥、农药及灌溉保障等干预农作物自然生长的技术,但在有些国家,由于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很多耕地都没有基本的灌溉设施,农民仍然靠天吃饭,也买不起化肥和农药,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而且,受援国农户是否愿意接受中国技术也是一个问题。因为当地农业基础设施差,农业投入不足,我国农业援助专家在开展对外援助工作时,根据当地情况对中国的技术进行了一定的调整,由资本密集型技术转化为劳动密集型的技术,但是由于生活方式的不同,劳动密集型的技术意味着大大增加了当地人民的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这也是当地人怨声载道,虽然产量提高了,但是他们却更加劳累了。因此,如何真正的让当地人使用、找到适合于当地人生活习惯的农业技术,还需要长时间的实践探索。
第三,中国对外农业援助可持续性发展的问题仍然是制约中国对外农业援助有效性发挥的关键。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在吸取大型农场因只重视示范作用、忽视经济效益造成后续投资不足或技术传递见效慢等原因出现经营困难甚至倒闭的经验教训后,逐渐转变援助方式,由大规模的试验示范转变为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向非洲国家派遣农业技术专家,在帮助非洲国家改善农业基础设施的同时,鼓励当地农户参与,注重对当地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向当地农户传授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这种援助方式减轻了双方政府的经济负担,能够增强当地农户的积极性,传播了种植技术。但因中国外派农业专家数量有限,持续时间短,且技术传递效果受专家本身素质如语言、专业、身体条件及受援国的文化和当地农民的接受水平等条件的限制,很难实现将技术进行规模化推广,产生大的影响。而且也因中非双方耕作文化的差异,没有中国专家的监督和指导,技术经常在专家离开后变形,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出现“专家走技术无”的现象。这一直以来困扰中国对非援助专家的问题至今都没有很好的办法解决。
第四,文化差异对农业合作也造成影响。农业与其他产业不同,其季节性及见效慢的特点决定了农业从业人员不能像其他行业的人员一样,在农忙季节,需要牺牲很多休息时间。但对大部分生活在自然禀赋丰富的非洲国家的农民而言,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享受,工作不能影响自己的娱乐时间,更不能影响宗教活动。所以在周末让非洲工人加班工作是很困难的事情。这一差异给中国农业援助及投资合作项目的管理带来很大的不便,经常会产生摩擦和矛盾,甚至引起劳资冲突。其次,语言交流障碍也是不能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大部分中国农业援外专家只能讲英语,而受援国大都拥有自己的语言,而且若不是曾经英属地的国家的话,英语的普及率不高。如在坦桑尼亚,尽管英语也是其官方语言,但受教育时间7年以上的人才会熟练掌握一些日常英语。而作为农业援助项目的受益群体农民,在坦桑尼亚平均受教育年龄为6年,也就意味着很少农民能听得懂英语,雇佣当地人作为公司管理人员虽能部分的解决问题,但语言沟通的障碍始终是困扰着中国援助项目和走出去农业企业的一大难题。
2015年9月26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的联合国发展峰会上宣布,中国将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首期提供20亿美元,支持发展中国家落实2015年后发展议程。他同时表示,中国也愿意同有关各方一道,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早日投入运营、发挥作用,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贡献力量。
同日,习近平主席出席并主持由中国和联合国共同举办的南南合作圆桌会,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等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总结南南合作经验、共商合作发展大计。习近平主席还就新时期南南合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并宣布:为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未来5年中国将向发展中国家提供“6个100”项目支持,包括100个减贫项目,100个农业合作项目,100个促贸援助项目,100个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项目,100所医院和诊所,100所学校和职业培训中心。
此外,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4年10月15日在联合国粮农组织总部演讲时宣布:未来5年,中国政府将向联合国粮农组织捐赠5000万美元用于开展农业南南合作。这些超越历史的举措体现了中国领导人对大国责任的担当和对共同发展的关注,预示着中国将为促进全球南南合作做出更大贡献。
在新兴的发展援助主体中,中国因其发展成就的显著性和对外援助的独特性而格外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中国农业生产和发展的特点决定了中国在发展中国家开展农业合作活动具有技术和人员方面的优势。应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要求,中国将在农业南南合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并将致力于推动农业南南合作可持续发展。
(1)推动农业南南合作更加机制化和规范化。中国除重点与发展中国家巩固、发展农业双边合作机制以外,还将积极推动建立、完善农业多边合作机制,通过加强政策对话等形式,推动合作机制不断成熟和完善。推动政府、多边机构、区域组织及国际非政府机构在开展农业南南合作时更加趋于制度化和规范化,各机构制定明确的合作发展战略和框架,合作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重点合作领域、主要合作方式以及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等。
(2)顺应国际发展潮流,积极推动区域农业合作。随着区域合作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以及中国参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主导下多边农业合作的成功实践,中国将更加重视参与区域农业合作并与区域性组织加强合作,不断创新合作模式和方式。除继续巩固和发展中非、中拉等区域性农业合作,积极参与非洲联盟发起的非洲综合农业发展计划(CAADP,Comprehensive Africa Agriculture Development Program)框架下的农业合作外,中国将在“一带一路”建设框架下,积极推动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等经济走廊范围内的区域农业合作。
(3)以需求为导向推动农业南南合作全面发展。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对加强农业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将推动农业南南合作从意愿性合作转向政策性对接、实质性合作,从局部性合作转向整体性谋划、全局性合作,从阶段性合作转向制度性安排,从主要以知识合作为主逐步转向知识合作、技术转移、投资与贸易合作全面发展,进一步促进扩大农业南南合作规模,推动参与合作的主体多元化,推动农业南南合作全面可持续发展。
2015年3月28日,中国政府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将中国领导人提出的“一带一路”(Belt and Road Initiative)建设倡议进一步具体化。共建“一带一路”是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契合中国、沿线国家和本地区发展需要,符合有关各方共同利益,顺应了当今区域合作与国际发展潮流。
农业交流与农产品贸易一直是古丝绸之路经贸活动的重要内容。中国借丝绸之路从西域引入了胡麻、石榴、葡萄、苜蓿等作物品种,并把丝绸、茶和冶铁、掘井等农产品和农业技术带到了中亚、西亚、南亚等国家,促进了各国间农业技术的传播与交流。
在新时期“一带一路”建设中,农业仍是最受关注的领域之一,“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是沿线国家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共同需要。一方面,沿线的东南亚、中亚、南亚、西亚、中东欧、非洲等国家基本都是农业国,大部分国家对解决饥饿和贫困问题、保障粮食安全的愿望强烈,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生产技术及生产资料供给,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等方面发展需求迫切。另一方面,中国地域辽阔,农业文明历史悠久,积累了在各种气候条件下从事农业生产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以及丰富的农业农村发展经验,适宜推广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近年来,中国通过对外援助、科技合作、农产品贸易、农业投资等形式开展了广泛的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同时,“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也是中国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方式,通过深化农业对外合作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赢得时间和空间,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产业素质、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益的优化和提高。
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和开放性政策的出台,农业合作有望成为“一带一路”建设“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最佳结合点之一。“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将为推动全球农业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大开放、大交流、大融合格局的形成发挥重要作用。
首先,做好战略规划,将双边合作与多边合作结合,全面拓展农业多边合作。近年来,FAO将南南合作作为其5项重点工作之一。中国应与FAO 等国际机构一道,以适应气候变化,保障粮食安全为核心,发挥各方优势,加强战略研究,科学编制农业多边南南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创建农业多边南南合作论坛,构建多领域对话平台,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模式,从政策、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入手建立农业多边南南合作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南南农业援助向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发展。充分利用农业多边 "南南合作”平台,扩大农业双边合作。
其次,中国应不断总结经验,鼓励企业参与援助项目,将公益性功能与商业化运营结合,探索对外农业援助与合作新路径。近几年,中国在利用农业多边合作平台促进双边农业合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中国应不断总结经验,引导企业成为参与农业多边南南合作项目实施的主体之一,为企业开展农业经贸投资合作营造更加有利的环境,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同时,积极引导双方科研院所,农业协会,非政府组织等参与合作,丰富农业多边南南合作的内涵与外延,推动中国农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完善政策支持措施,加强南南合作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国内有关部委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中国支持农业多边南南合作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资金,政策,能力建设等方面提高支持力度,加强南南合作外派专家和技术员储备工作,鼓励引导更多优秀的农业技术人员参与农业多边南南合作项目的实施,努力提高外派人员待遇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
再次,高度重视受援国合作伙伴的能力建设,积极筹措资源,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受援国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农业多边南南合作项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建立健全技术支持体系与监测评价体系建立农业多边南南合作技术支持体系,着手对已经开展的农业多边南南合作项目进行社会经济影响评估,科学总结农业多边南南合作的经验与成效,充分发挥 FAO 的体系优势和技术优势,建立健全项目监测评价和外派人员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全面开展农业多边南南合作国别项目的三方监测评价工作,确保正在实施的农业多边南南合作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的成效。
最后,通过互联网等多媒体手段宣传,推广农业多边南南合作项目成果,提高农业多边南南合作的影响力。增加受援国家相关人员对中国的农牧渔业的了解。中方也应多派经贸、技术合作交流团及投资考察团访问广大发展中国家,促进南南合作的进程。
为帮助低收入国家和粮食不足的发展中国家发展农业生产、保证粮食安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于1994年提出“粮食安全特别计划”这一重大倡议,并在1996年世界粮食首脑会议上获得通过。自1996年起,FAO将“粮食安全特别计划”作为其中心工作和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标志性行动,全球共有100多个发展中国家参与这项计划。
南南合作是“粮食安全特别计划”的组成部分,是由一些发展程度相对较高的发展中国家,通过向发展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派遣农业专家和技术员等形式,向其提供技术援助,帮助这些国家实施“粮食安全特别计划”,以提高这些国家的农业生产能力和粮食安全水平。截至2014年底,FAO已经组织并签署60多个南南合作协议,共有1800多名农业专家和技术员派往东道国执行南南合作任务,其中非洲是南南合作项目的重点实施区域。
中国是最早参与FAO框架下南南合作的国家之一。自1998年以来,农业部代表中国政府组织实施了21个南南合作项目,共向非洲、亚洲、南太平洋、加勒比海等地区的24个国家派遣了1008名农业专家和技术员,约占FAO南南合作项目派出总人数的60%(详见图表1)。中国参与实施的南南合作项目对促进东道国的农业发展,解决当地粮食安全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越来越多的国家希望与中国开展南南合作。
图5.5.1 FAO框架下南南合作项目派出专家技术员人数表
2006年5月,中国政府与联合国FAO签署了关于开展南南合作的意向书,成为第一个与FAO建立南南合作战略联盟的国家。根据该意向书,中国政府将在未来几年向发展中国家派遣3000名农业专家和技术员。
2008年9月,温家宝总理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上宣布,中国政府将采取一系列行动计划推动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其中包括向FAO捐赠3000万美元设立信托基金,重点支持南南合作,以帮助非洲等地区的国家应对粮食安全方面的挑战。
2009年3月,农业部与FAO签署了3000万美元信托基金的总协定。在此信托基金的支持下,中国与蒙古(一期、二期)、马拉维、马里、塞拉利昂、塞内加尔、利比里亚、乌干达、埃塞俄比亚、纳米比亚等9个国家的10个南南合作项目已启动实施,农业部共选派209名专家和技术员赴东道国提供技术援助。
此外,农业部与FAO利用信托基金支持开展了一系列能力建设活动,并于2013年在尼日利亚举办了首届南南合作高层论坛,共有来自50多个国家的291位代表参加了上述活动。
中国通过南南合作为东道国农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充分展现了负责任大国形象,并为促进双边农业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国际社会的好评。联合国粮农组织和开发计划署在2011年12月召开的“全球南南合作发展博览会”上授予中国政府南南合作特别贡献奖,以表彰中国政府为南南合作所做出的重要贡献。2014年10月,FAO总干事格拉齐亚诺在欢迎李克强总理访问FAO总部的致辞中表示:中国是粮食安全的维护者,是世界减贫事业的促进者,是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领跑者。
2014年10月15日,李克强总理在联合国粮农组织总部演讲时宣布:未来5年,中国政府将向联合国粮农组织捐赠5000万美元用于开展农业南南合作。此举标志着中国参与联合国粮农组织框架下的农业多边南南合作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1.主要特点
与广义南南合作相比,FAO“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框架下的南南合作突出以加强能力建设为核心,逐步形成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一是关注有发展农业的强烈政治意愿的国家,强调支持东道国正在实施的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或国家农业发展战略计划。特别是东道国在实施这些战略或计划时缺乏必要的技术能力,可以通过南南合作加以解决。
二是强调伙伴关系、分工合作、各行其责。实行合作成本和投入分摊机制,通过签署三方协议明确规定各方(合作国、东道国和粮农组织)的权利、责任与义务,确保各方能够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
三是强调直接面向农村、面向小农,进村入户,深入基层,保障最有需求的农户的直接受益。南南合作专家和技术员生活、工作在基层和农村,直接与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打交道,随时随地提供技术咨询,解决农业技术问题。
四是强调结合东道国农业生产特点分享知识、推广技术。所有的知识和技术均在合作国或其他发展中国家被证明经济实用、易学易懂,适合东道国的发展国情而且能够可持续的应用。
五是强调与农业生产周期的结合。长期专家和技术员的派遣期一般为两到三年,完整覆盖两到三个农业生产周期,保证农业生产整套技术能够完全传授给当地农民与合作伙伴,使他们能够完全掌握和独立运用所传授知识技术。
六是关注可持续发展问题。强调加强东道国合作伙伴的配备及能力建设,通过对合作伙伴的传帮带使中国专家技术员传输的技术持续传承下去。同时,鼓励东道国和合作国的企业跟进开展投资合作,推动相关产业持续发展。
中国南南合作专家技术员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摸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农业技术推广方法:一是传输农业发展理念与技术推广相结合;二是建设示范基地及示范项目与走出去指导服务相结合;三是田间技术示范与课堂培训推广相结合;四是农技人员(合作伙伴)传帮带与农民培训相结合;五是指导示范农户与辐射周边农户相结合;六是东道国技术培训与合作国考察交流相结合。
中国专家技术员和东道国的合作伙伴一起进村入户对当地农民进行培训,在田间地头因地制宜开展技术推广,这种“零距离”、“手把手”的技术援助方式受到了东道国的欢迎。东道国的合作伙伴认为,这样的合作模式体现了一种基于平等的帮助,中国的专家不是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对待他们,这与西方的援助模式是不同的。东道国合作伙伴通过和中国专家组一起工作,获得了“从做中学”的机会,使他们成为更好的培训者和技术推广者,有效地促进了技术的可持续传播和当地农户的长期受益。
2.合作成效
十几年来,中国共参与实施了21个南南合作项目,通过这些项目实施,中国专家和技术员在农田水利、农作物生产、畜牧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向东道国示范推广实用技术一千多项,培训各类人员数近十万人次,带动项目地区水稻、玉米、水果、蔬菜等农作物平均增产30%-60%,为提高当地农业生产能力和粮食安全水平做出了贡献。同时,中国专家和技术员积极示范推广打井、沼气、太阳能及节柴灶等简便、实用技术,改善了当地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
自2010年第一个信托基金支持的中国-蒙古国南南合作项目启动以来,中国专家和技术员在东道国共推广了400多项农业实用技术,试验引进了268个适合东道国当地种植的粮食与蔬菜等作物品种,设计、引进了174台件农机具,在80多个项目点开展了237项试验、示范项目,编写提交了408份调研各类报告与建议,组织了近1300多次实地培训,近20000名农民和技术推广人员参加了培训,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农民在培训后能够掌握有关技术并运用到实际生产中。超过65000名东道国农业生产者受益于南南合作项目成果。
信托基金支持的南南合作项目还组织了12批合作伙伴来华考察培训,共有127名东道国的高级官员与专家参加了考察培训,实地考察了中国农业与农村发展的成就和经验。通过在中国的考察交流,东道国政府农业高级官员能够明确与中国合作的重点,争取东道国对南南合作的高层支持,全面深入了解了南南合作的执行模式,理解中国专家和技术员的工作方式和内容,有效促进了南南合作在东道国的顺利开展。东道国农业技术人员的参与,使他们对中国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知识有更为直观的认识,对中国专家和技术员传授的技术和知识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坚定了他们支持和推广中国南南合作项目的信心,并把推广中国技术列入他们的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
3.产生的影响
中国南南合作项目的实施对提高东道国农业生产能力和粮食安全水平的重要作用已经逐步显现,对东道国农业发展政策和战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第一,通过人员交流,增进了了解与互信,为深入开展双边经贸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中国南南合作项目的支持和协调,大批农业高级官员和专家访华,实地考察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和科技进步使他们深受启发和鼓舞,对中国专家和技术员所开展的工作更为理解和接受,对制定他们自己国家农业战略和政策有了新的体会。例如,乌干达、尼日利亚农业部部长和马拉维农业部常务秘书等亲自带团访问中国,从法规、政策、技术和市场等各个方面体验中国农业的发展,明确了与中国合作的重点以及南南合作项目应当加强的重点工作。中国农业部领导定期访问南南合作东道国,实地了解南南合作的成果,及时总结和调整南南合作支持的方向,促进了中国和南南合作东道国的经贸合作。同时,通过各个专业领域人员的交流,加深了彼此的了解,寻找并确定合作的切入点和重点,促成了一大批经贸合作项目的实施。例如,埃塞俄比亚农业部与河北省张家口市农科院签订了引进杂交谷子技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正式启动在谷子品种、农资和农机具引进等方面的合作;通过双方的互访,乌干达项目共促成了30多个项目合作意向,实质性合作正在落实中,内容涵盖了整个农业产业链。
第二,完善了东道国传统饮食结构和方式,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丰富了市场供应。例如,在蒙古国,通过项目的实施,引进了集约化农牧业生产的观念,逐步改变了其传统的游牧方式,新型集约化养鸡养猪场不断发展,温室大棚集约化园艺生产不断涌现,改变了过去单一以畜牧业为主导的农业经营方式。在许多非洲国家,中国专家和技术员引进和传授的蔬菜水果品种和生产技术,不仅使农业生产多样化,而且还延长了农业产业链,创造了就业机会,大批的涉及储藏、加工、保鲜、包装和营销等经营主体纷纷涌现,使农民收入显著增加,生活得到很大的改善。
第三,促进了东道国政府有关农业发展政策的出台。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以及农业产业的新发展,南南合作促使东道国为适应产业和市场需求而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旨在支持农业新技术的应用和产业发展。例如,蒙古政府出台了鼓励集约化畜牧养殖和蔬菜大棚生产的政策措施,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强了农业可持续增长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能力;利比里亚政府制定了青年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行动计划;乌干达政府制定了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意见等;尼日利亚政府在南南合作一期项目执行的基础上,提出了“农业转型议程”,并将南南合作二期项目完全纳入其中,以充分借鉴中国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促进其本国农业健康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资源要素在国际间的流动和重组不断加快,世界农业融合度不断提升。特别是后金融危机时代,各国更加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更加关注农业领域的国际合作,南南合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与此同时,南南合作作为一种新的发展合作模式,在项目执行及技术推广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难,主要是:
第一,对南南合作的认识不够全面和完整。一些东道国政府官员和执行机构不完全理解南南合作项目的内涵和实质,与其它发展合作项目相混淆,期待通过南南合作项目获得大量投资和设备,忽略技术转移和能力建设。同时,部分中国专家和技术员对南南合作认识也不全面,抱怨东道国工作效率低,基础条件差,项目资金不足,不能积极主动的创造工作机会和条件,影响了南南合作项目执行和技术推广的效果。
第二,东道国履行协议不到位。少数东道国因自身经济能力及相关项目经费预算不落实,不能为中国专家提供必要的展示平台、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没有配备足够或合适的合作伙伴,没有安排开展工作必要的差旅和补助费用等,导致项目进展缓慢,甚至产生负面影响。
第三,语言沟通和交流不顺畅。总体来看,中国南南合作项目专家技术员与当地合作伙伴及农民之间沟通与交流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主要在许多东道国,虽然英语或法语是他们国家的官方语言,但是基层社区的农民甚至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主要使用当地方言,双方之间直接交流困难,需要英语或法语翻译,影响了南南合作项目示范和培训的效果。
第四,南南合作项目监测评估体系尚在建立和完善之中。许多国家南南合作项目硕果累累,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深受农民欢迎。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基线数据和统一规范的总结报告,国际社会无法了解项目成果,客观上限制了项目的影响力。另外,南南合作项目结束之后,也缺乏必要的后评价系统,难以跟踪了解南南合作项目技术推广成果的持续性。
2012年10月,农业部与FAO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关于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明确中国将以南南合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与FAO的合作关系,更好地应对全球粮食不安全和饥饿的挑战,为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做出贡献。
2013年9月,FAO正式发布了“南南合作新战略”,该战略将南南合作的定义延伸为:南南合作是将知识、经验、政策、技术和专业资源等发展解决方案在发展中国家之间相互分享和交流的一种合作方式。“南南合作新战略”包括四大支柱:一是促进发展解决方案的交流与理解;二是促进知识网络发展和平台建设;四是争取南南合作高层政策支持;四是营造南南合作的有利环境。并要求在政策、机构、管理和基层四个层面开展工作。
随着中国政府对南南合作支持力度的进一步加强和FAO南南合作战略的调整,中国参与南南合作将由以知识、经验、技术转移为主的“知识合作”向“强化知识合作,促进投资合作”转变,中国参与南南合作将进入多层次、多区域、产业化发展阶段。
1.多层次发展
未来,南南合作的发展将覆盖政策、机构、基层和管理等四个层面的项目活动。
在基层层面,继续派遣农业专家技术员赴东道国,面向小农户和农技人员,采取多种形式提供技术援助:一是传输农业发展理念与技术推广相结合;二是建设示范基地及示范项目与产业指导服务相结合;三是田间技术示范与课堂培训推广相结合;四是农技人员(合作伙伴)传帮带与农民培训相结合;五是指导示范农户与辐射周边农户相结合;六是东道国技术培训与合作国考察交流相结合;七是建设专业示范基地与构建青年志愿者实习基地相结合。
在机构层面,建立机构、南南合作推动者和知识使用者之间的协作网,构建南南合作知识分享平台,加强组织能力建设,从四个方面入手探索中国与FAO促进机构间合作的新模式:一是促进国内科研培训机构与FAO在相关专业领域开展合作研究、东道国合作需求分析以及农业发展和双边合作规划;二是组织中国和东道国科研机构及企业合作实施技术合作、产业促进和小型基础设施类等创新试点项目;三是依托FAO在华认定的参考中心等科研培训机构,为东道国农业官员、技术人员和青年工作者提供培训和研修机会,促进国内科研机构和企业人员赴东道国考察交流;四是利用网络信息平台促进信息、技术和经验分享。
在政策层面,加强南南合作政策对话与决策层交流,推动南南合作高层论坛和互访机制化发展,促进各国高层研讨农业发展政策、模式、技术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使南南合作成为实现农业发展目标的关键动力。此外,在贯穿上述三个层面的管理层面,加强部门间协作,探索通过公私合作等模式筹措稳定的资金资源,并与FAO合作利用各类国际论坛、联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途径扩大宣传,为南南合作营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2.多区域发展
结合国内和国际形势判断,中国支持、参与南南合作的重点区域将继续以非洲为重点,并向亚洲和拉丁美洲扩展,特别是向“一带一路”建设区域及周边国家倾斜。合作国家的选择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农业国际合作潜力大,目前尚未打开局面的国家,可以探索通过南南合作降低东道国的合作成本,以点带面带动双边合作及区域合作。另一类是已经与中国开展农业合作,并希望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和范围、创新合作方式的国家,比如,在已有或在建农业技术示范中心的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推动多双边项目相结合,促进已有合作成果的放大增效和可持续推广。
3.产业化发展
现代农业及其产业化经营更多地强调农业产、供、销一体化。市场化的时代要求将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业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连为一体,实现全产业链发展。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南南合作对东道国的援助需要按照全产业链布局、产业化推动,而不能仅仅是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包括企业跟进开展投资合作的综合性的解决方案才能更好地满足东道国的农业发展的需求。特别是要加强在产业链上下游的技术支持,如上游种苗研发和培育、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以及下游的加工、物流、市场销售等。
未来的南南合作将更加注重私营部门的参与和资源贡献,促进公私合作模式呈主流化发展。结合FAO与私营部门开展合作的战略,南南合作将促进中国企业以捐助者、参与者或支持者的身份参与项目实施,支持国际社会的发展目标和行动。这既符合联合国机构的组织发展战略,也符合中国推动农业“走出去”的战略要求。
目前,粮食安全问题倍受国际社会关注,“人皆有食”(Food for All)既是FAO的神圣使命,也是世界各国的共同目标。南南合作已经成为联合国机构的重点工作内容,未来几年是中国加强南南合作,促进中国和其它南部国家农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国将继续秉承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支持、参与农业多边南南合作,通过合作内容和方式的创新实现多层次立体化发展,为促进世界粮食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附表5.2.1援非农业技术示范中心项目目录(截至2014年12月)
编号 |
国家 |
实施单位 |
主要示范领域 |
建设情况 |
1 |
坦桑尼亚 |
重庆市种子集团 |
水稻、玉米、蔬菜、组培、蛋鸡饲养 |
进入技术合作期 |
2 |
卢旺达 |
福建省农林大学 |
水稻、早稻、桑蚕、菌草草种、菌草菇 |
进入技术合作期 |
3 |
埃塞俄比亚 |
广西区八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玉米、小麦、蔬菜、牧草、花卉、食用菌 |
进入技术合作期 |
4 |
乌干达 |
四川省凤凰华侨集团 |
水产养殖 |
进入技术合作期 |
5 |
贝宁 |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 |
玉米、蔬菜、蛋鸡 |
技术合作期已结束 |
6 |
多哥 |
江西省华昌国际经济技术公司 |
水稻、玉米、蔬菜 |
进入技术合作期 |
7 |
利比里亚 |
湖南省隆平高科集团 |
水稻、玉米、蔬菜、生猪养殖 |
进入技术合作期 |
8 |
赞比亚 |
吉林省粮食集团 |
玉米、大豆、小麦、花生、施肥、作物植物保护 |
进入技术合作期 |
9 |
莫桑比克 |
湖北省联丰农业公司 |
杂交水稻、玉米、蔬菜、苗木培育、种子生产、畜禽养殖 |
进入技术合作期 |
10 |
南非 |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 |
淡水养殖、繁殖技术 |
进入技术合作期 |
11 |
津巴布韦 |
中农机美诺公司 |
马铃薯、玉米、小麦、大豆、高产栽培技术、机械化高产栽培、农技培训 |
进入技术合作期 |
12 |
苏丹 |
山东省外经集团 |
玉米、小麦、棉花、花生、油葵、大豆 |
进入技术合作期 |
13 |
喀麦隆 |
陕西省农垦总公司 |
水稻、玉米 |
进入技术合作期 |
14 |
刚果(布) |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
木薯、蔬菜 |
进入技术合作期 |
15 |
马达加斯加 |
湖南省农科院 |
水稻 |
技术合作期已结束 |
16 |
马里 |
江苏紫荆花纺织公司 |
黄红麻、水稻、玉米、棉花 |
进入建设期 |
17 |
毛里塔尼亚1 |
黑龙江燕林科技公司 |
水稻、玉米、小麦、蔬菜、沼气 |
进入建设期 |
18 |
毛里塔尼亚2 |
宁夏羊福来公司 |
高产奶牛养殖、饲草种植与加工、乳品加工、太阳能发电 |
进入建设期 |
19 |
安哥拉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水稻、玉米、肉牛 |
进入建设期 |
20 |
马拉维 |
青岛瑞昌棉业公司 |
水稻、玉米、棉花 |
进入建设期 |
21 |
刚果(金) |
中兴能源有限公司 |
水稻、蔬菜、旱粮、棕榈 |
进入建设期 |
22 |
中非 |
山西外经集团 |
玉米、旱稻、木薯、蔬菜、蛋鸡养殖、沼气 |
进入建设期 |
23 |
赤道几内亚 |
江西赣粮实业公司 |
水稻、香蕉、蔬菜、甘薯、木薯 |
进入建设期 |
24 |
科特迪瓦 |
待定 |
水稻、玉米、蔬菜 |
已完成可行性考察 |
25 |
厄立特里亚 |
待定 |
玉米、谷子、甘蓝型油菜、果蔬高产栽培 |
已完成可行性考察 |
26 |
布隆迪 |
待定 |
水稻、玉米、园艺 |
已完成可行性考察 |
资料来源:根据www.focac.org网站资料整理。
附件: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建立双边合作机制情况表
区域 |
序号 |
国名 |
是否签订双边农业合作协议 |
农业合作协议数量 |
是否组建农联委(1=组建;0=未组建) |
亚洲 |
1 |
蒙古 |
1 |
1 |
1 |
2 |
印度 |
1 |
1 |
1 |
|
3 |
巴基斯坦 |
1 |
3 |
1 |
|
4 |
斯里兰卡 |
1 |
1 |
1 |
|
5 |
孟加拉国 |
1 |
1 |
1 |
|
6 |
尼泊尔 |
1 |
1 |
1 |
|
7 |
菲律宾 |
1 |
4 |
1 |
|
8 |
柬埔寨 |
1 |
2 |
1 |
|
9 |
老挝 |
1 |
2 |
1 |
|
10 |
马来西亚 |
1 |
1 |
1 |
|
11 |
缅甸 |
1 |
5 |
1 |
|
12 |
泰国 |
1 |
1 |
1 |
|
13 |
印度尼西亚 |
1 |
1 |
1 |
|
14 |
越南 |
1 |
3 |
0 |
|
15 |
格鲁吉亚 |
1 |
1 |
0 |
|
16 |
哈萨克斯坦 |
1 |
3 |
1 |
|
17 |
吉尔吉斯斯坦 |
1 |
2 |
1 |
|
18 |
乌兹别克斯坦 |
1 |
1 |
1 |
|
19 |
亚美尼亚 |
1 |
1 |
0 |
|
20 |
阿富汗 |
1 |
1 |
1 |
|
21 |
阿曼 |
1 |
2 |
0 |
|
22 |
沙特阿拉伯 |
1 |
1 |
1 |
|
23 |
也门 |
1 |
1 |
0 |
|
24 |
伊朗 |
1 |
1 |
0 |
|
25 |
以色列 |
1 |
1 |
0 |
|
26 |
巴勒斯坦 |
1 |
1 |
0 |
|
27 |
巴基斯坦 |
1 |
3 |
1 |
|
非洲 |
28 |
埃塞尔比亚 |
1 |
3 |
0 |
29 |
摩洛哥 |
1 |
2 |
0 |
|
30 |
塞拉利昂 |
1 |
1 |
0 |
|
31 |
莫桑比克 |
1 |
1 |
0 |
|
32 |
坦桑尼亚 |
1 |
1 |
0 |
|
33 |
博茨瓦纳 |
1 |
1 |
0 |
|
34 |
南非 |
1 |
7 |
1 |
|
35 |
几内亚 |
1 |
2 |
0 |
|
36 |
埃及 |
1 |
3 |
1 |
|
37 |
肯尼亚 |
1 |
2 |
0 |
|
38 |
几内亚比绍 |
1 |
1 |
0 |
|
39 |
毛里塔尼亚 |
1 |
1 |
0 |
|
40 |
苏丹 |
1 |
2 |
1 |
|
41 |
厄立特里亚 |
1 |
1 |
0 |
|
42 |
布隆迪 |
1 |
1 |
0 |
|
43 |
赤道几内亚 |
1 |
1 |
0 |
|
欧洲 |
44 |
俄罗斯 |
1 |
3 |
0 |
45 |
保加利亚 |
1 |
1 |
1 |
|
46 |
波兰 |
1 |
4 |
1 |
|
47 |
捷克 |
1 |
1 |
0 |
|
48 |
克罗地亚 |
1 |
1 |
0 |
|
49 |
立陶宛 |
1 |
1 |
0 |
|
50 |
拉脱维亚 |
1 |
1 |
0 |
|
51 |
马其顿 |
1 |
1 |
0 |
|
52 |
塞尔维亚 |
1 |
1 |
0 |
|
53 |
乌克兰 |
1 |
1 |
1 |
|
54 |
斯洛伐克 |
1 |
1 |
1 |
|
55 |
匈牙利 |
1 |
1 |
1 |
|
56 |
叙利亚 |
1 |
1 |
0 |
|
57 |
摩尔多瓦 |
1 |
1 |
0 |
|
美洲 |
58 |
哥伦比亚 |
1 |
3 |
1 |
59 |
阿根廷 |
1 |
1 |
1 |
|
60 |
巴西 |
1 |
5 |
1 |
|
61 |
秘鲁 |
1 |
3 |
1 |
|
62 |
乌拉圭 |
1 |
8 |
0 |
|
63 |
委内瑞拉 |
1 |
2 |
0 |
|
64 |
智利 |
1 |
10 |
1 |
|
65 |
墨西哥 |
1 |
10 |
0 |
|
66 |
厄瓜多尔 |
1 |
2 |
1 |
|
67 |
古巴 |
1 |
1 |
1 |
|
68 |
巴哈马 |
1 |
1 |
0 |
|
69 |
巴巴多斯 |
1 |
1 |
0 |
|
大洋洲 |
70 |
巴布亚新几内亚 |
1 |
3 |
0 |
71 |
斐济 |
1 |
4 |
1 |
|
72 |
瓦努阿图 |
1 |
3 |
0 |
|
73 |
密克罗尼西亚 |
1 |
1 |
0 |
|
|
|
汇总 |
73 |
153 |
35 |
① 注:发展中国家名单按照2005年世界银行公布标准。根据2005年世界银行的数据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低于7000美元的国家,都可以被看作发展中国家。
(祝自冬编写,收录于《中国南南合作发展报告2015》:主编李荣林,五洲传播出版社出版发行,书号:ISBN 978-7-5085-35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