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咨询
研究成果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研究咨询>研究成果
日本现代农业的发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日期: 2017-04-10 发布单位: 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浏览量:

  中共十八大提出的“新四化”建设目标为加快农业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也对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率、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保障食品安全起到了推动作用(张洪源等,2015)。然而当前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较低,综合农业现代化指数仅排世界第65位;农业劳动生产率约为世界平均值的47%,仅为发达国家平均值的约2%,美国和日本的1%;农业现代化水平比我国整体现代化水平低约10%(何传启,2012)。较低的物质装备水平和农业科技水平、粗放的农业经营管理方式、日益严重的农业源污染等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反观与我国农业资源环境、气候条件、自然禀赋、农业发展基础相似的日本,很早便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其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组织化程度均很高,农业整体发展水平居于世界前列。高度发达的现代农业,良好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为日本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高品质农产品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日本的非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了强有力支撑。本文通过梳理和总结,深入分析日本现代农业的发展经验,为提高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推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与参考。

  一、日本现代农业的经验

  (一)环境保全型农业的蓬勃发展保证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和农产品的高品质

  日本农业资源贫乏,耕地面积小且分散(耕地面积仅占全国面积的14%)、土壤贫瘠。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日本曾因过分强调提高土地产出率,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并带来一系列农产品安全问题。之后,日本开始探索新的农业发展模式,提出发展“环境保全型农业”。该种农业发展模式先进,生产技术方便、实用,并贯穿于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例如,在播种环节,播种之前要将水稻种子置于60℃温水中浸泡60分钟进行消毒,以取代消毒剂消毒的方法,既实现了环保又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在施肥环节,县(省)制定了施肥标准,这些施肥标准是经过长期考证并根据大量数据积累而获得的,农户参照施肥标准进行施肥,并随时记录农田的施肥量,高效准确且无多余污染,不但实现了精准施肥,也确保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性;与此同时,为了维持土壤肥沃度,农户通常将落叶、秸秆、家畜粪便等有机物进行堆肥还田;在地膜使用方面,为了降低环境污染,农户使用可降解地膜;在病虫害防治方面,农户待作物播种之后便使用防虫网,既防止了虫害,又减少了农药的使用量。

  特殊栽培农产品生产模式的广泛使用降低了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在日本的超市里,随处可见贴着认证标记的特殊栽培农产品。所谓特殊栽培农产品,是指在作物栽培过程中,将化肥和农药的用量减至常规用量的50%而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与之相对应的栽培方式被称为特殊栽培方式,是日本官方认定的环保型农业生产方式之一,属于可持续发展型农业生产方式。与常规农业生产方式相比,在经济收益并未减少的前提下,特殊栽培方式极大地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增加了农产品安全性;与有机农业生产方式相比,特殊栽培方式则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产品产量,增加了经济收益。同时,政府对于采用特殊栽培方式的农户,在贷款方面给予相关优惠政策。特殊栽培方式还设有审核机制,农户在采用特殊栽培方式进行栽培时,需提前两个月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审核合格后即可栽培。在农产品收获前的一个月,政府会为农户授予特殊栽培农产品认证证书。

  规范的农业政策有效地推动了环境保全型农业的发展。日本政府于1992年在《新的食品、农业、农村政策的方向》中正式提出发展环境保全型农业。之后,还相继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支持其发展,如《可持续农业法》、《食物、农业、农村基本法》、《堆肥品质管理法》、《食品废弃物循环利用法》(杨秀平和孙东升,2006;刘宇航和宋敏,2009;沈银书,2014),这些法律的出台为环境保全型农业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现代农业装备有效保证了农业生产的高效率

  日本现代农业装备水平高,主要表现为农业机械化高度发展。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日本完成了农业的机械化生产,特别是水稻生产实现了全程机械化,其单产产量居世界前列。

  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通过颁布相关法律予以支持,如《农业现代化资金补助法》等(黎海波,2005);通过成立农业机械银行解决农民购买农业机械难问题。在农业机械研发方面,成立了国立研究机构和企业等民间组织,其中日本生研中心的农业机械化促进部是农业机械研发的专业机构,主要开展农业机械的开发改良研究和检查鉴定等业务,该中心汇集包括民营企业、独立行政法人、公共试验研究机构、大学等各种领域在内的国内研究力量,与生产现场紧密合作,开发具有高效性和环保功能的新式农业机械和农业技术。此外,一些农机生产企业还设有专门的研究所,如井关农机设立农业总合研究所,每年会投入大量科研经费支持其开展科研工作。目前,日本十分注重发展适于小规模经营,以及适合老年人和妇女操作的小型农业机械,小型农机已成为日本农业机械发展的主要趋势。各类小型农业机械性能良好、方便实用、智能化水平高。

  农业机械的使用,不但大大提高了日本的农业生产效率,还实现了环保生产。例如,通过农业机械将秸秆直接在田间进行粉碎和撒施,能够提高农田的肥沃度;在耕作中使用侧条施肥机及水稻、蔬菜局部施肥机进行施肥,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减少了面源污染。

  (三)产学研紧密结合推动了农业技术创新

  产学研合作是日本农业产业技术创新的重要组织形式,也是日本农业技术创新的基础。日本十分重视产学研合作,建立了完整的农业产学研组织体系和高效合理的运行机制,其中政府是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推动者;企业是农业产学研合作的主体,也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力量。农业科研机构、农业院校、农业企业、农协组织和农业推广部门看似完全独立,实则紧密配合,互相协作。例如,农业科研机构与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在运行机制和体制上建立密切合作关系;科研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与推广人员保持紧密联系,推广人员通过下基层、访农户等形式,将农民所需技术和农业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反馈给科研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则将研究成果经推广人员传授给农民。

  为了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日本政府鼓励企业参与农业产学研合作,并设立了专门的研究资金供企业使用;鼓励科研人员将新的研发成果对接到企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同时,日本的企业还设有专门的研究机构,这样大大缩短了研发与产业化的距离,使得研发工作更加明确和富有针对性,高效地解决了农业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强大的农协组织有效保障了农民的利益

  日本的农业协同组织简称为“农协”。农协是日本唯一的农业合作组织,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特点,在日本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农协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国家级农协,即全国农协(简称“全农”);二是县级(相当于我国的省级)农协;三是市町村级农协。截至201412月,日本共有各种全国性农协18个,都道府县农协207个,基层综合农协708个,各类专门农协2011个。日本90%以上的农户是农协会员,目前日本有农协会员969万人,其中正式会员472万人,准会员497万人。

  作为连接政府和农民的桥梁和纽带,农协组织真正起到了服务于农民的作用。其一,政府的农业政策、惠农措施、先进农业技术推广、发放低息贷款等通过农协落实到农户。其二,农协作为农民利益的代表,可将农民的意愿和利益诉求反映给政府,并施加政治影响。农协既要求政府保护农业,又监督政府的国际贸易活动,维护农民利益。其三,农协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既包括农民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也包括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例如,指导农民生产、为农民统一采购生产资料、进行农产品销售等。简言之,农协的职能就是为农民提供一切帮助。

  二、对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启示

  (一)将环保意识真正融入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

  日本现代农业发展注重安全性、高效性、节约化和生态化。环境保全型农业是这一理念的主要体现,通过实施环境保全型农业,日本的现代农业既避免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又减少了农产品安全问题。日本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都渗透着环保理念,完善的环保制度措施和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有效地保障了环境保全型农业的发展。

  我国的传统农业发展造成了极大的环境污染,化肥单位面积施用量比日本高30,是印度的3倍,美国的4倍;农业源排放的总氮和总磷对水污染物总量的贡献率分别占到57%和671/5的耕地受到重金属污染。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必须首先解决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问题,因此,在现代农业建设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因追求经济发展而损耗资源和牺牲环境的做法,积极学习吸收日本环境保全型农业的经验。一是加强政府立法,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保障环境友好型农业建设的推广;二是借鉴日本特殊栽培农产品认证的做法,建立或完善我国的农产品认证制度;三是学习日本以土地为先、土地为本的做法,重视土壤保护,将土地作为发展环保型农业的基础;四是充分调动各级政府、企业及农户的力量,形成上下协力、共同推进环保型农业发展的局面。

  (二)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力度

  近些年,我国不断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和投入力度,但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效率依然较低。主要表现为农业教育、科研、企业之间相互割裂,未形成良好的协作关系和科研、推广、应用、反馈之间的良性循环机制。借鉴日本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相关做法和利益协调机制,建议由农业部、科技部等政府部门牵头,建立由公立科研机构、农业大学、农业企业等社会组织共同组成的农业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转化体系,以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开展农业科技研发工作,改变目前农业科研与实际需求相脱离及科研成果无法指导农业生产的现状,从而提高研发工作的方向性和针对性。同时,要注意建立各机构、各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使科研成果能够快速走出实验室进入应用领域。

  (三)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我国农业机械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应用领域日益广泛,但总体发展仍存在很多问题。一是现有农机种类和性能与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如低端农机过多,高端农机匮乏;运输机械偏多,农田作业机械偏少,不适于山区农业的操作;农机老化严重,新机具发展缓慢;具有节肥、节水性能的农机具数量不足、水平不高(李乾杰,2013)。二是农机配套服务建设滞后,缺乏规范有效的农机管理、维修、试验、推广体系。三是地区间农机发展水平不平衡。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农业生产水平较高,农机发展速度较快;西南地区则因经济落后,其农机拥有量和农机化水平均较低。

  加快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是提升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日本发达的现代装备水平特别是小型农业机械的开发值得借鉴。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农机研发机构和农机生产企业提供政策保护和资金支持,为农机研发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资金环境。二是提高农机研发水平,在引进国外技术的基础之上,结合实际情况,研发出符合我国地域特点和使用习惯的农业机械。三是加大农机补贴力度,规范农机补贴形式,提高补贴监管能力,使农机补贴真正落实到农机购买者手中,使农户真正买得起、用得起农机。四是加强农机配套服务建设,为农机使用者提供高效的农机售后服务和推广培训服务,扩大农机在农户中的使用效率和使用范围。

  (四)设立国家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职能

  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日本的农协相类似,但其职能和组织化程度却与之相差很大。具体表现为组织结构松散、服务不够规范且服务功能单一、力量薄弱。日本农协的快速发展与政府实施各项扶持政策密切相关,日本政府曾先后颁布并实施《农协助成法》和《农业协同组合法》(庄荣盛,2008)等法律,并制定经济政策为农协的发展提供财政和金融支持。我国应借鉴日本的优良做法,提高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视程度,制定相关保护政策和优惠措施,进一步规范组织形式,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职能;同时探索设立国家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的生产与生活争取更多利益,使之真正成为农民的服务性组织。

   

   

          王锐 周海川 发表于2016年《经济研究参考》(总第274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