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大地区国家是我国大宗农产品进口的主要国家,也是我国农业对外投资的主要区域。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和拉丁美洲之间的关系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中拉高层交往密切,农业合作进展很快。2012年6月中国国家领导人到访拉美,倡议中国政府出资5000万美元,设立中拉农业合作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6月中国与拉丁美洲国家召开了首届中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农业部长论坛,通过了《北京宣言》,指出要全面推进中拉农业合作;2014-2016年中国国家领导人先后多次出访拉美国家,宣布要积极拓展或探讨中拉双方在农业领域的合作。
农业部为配合国家战略,推动中拉农业合作进程,近年来不断加大扶持力度,积极鼓励我国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企业“走出去”,同多个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开展了农业科技和经贸等领域合作,取得丰硕成果;同时,大力引导中方有关单位和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通过建立农业科技示范中心、农业科技联合实验室、示范农场等多种方式,有效推进农业科学技术和优质种质资源“引进来”与“走出去”。
一、主要成效和发展趋势
近年来,中拉农业合作稳步推进,呈现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涉及主体日益多元。就政府支持层面而言,2013年,农业部推进的中拉农业合作项目主要面向巴西、阿根廷和智利三个国家。2014-2016年,投资面向的国家和地区分布更广,涉及巴西、委内瑞拉、阿根廷、古巴、乌拉圭、秘鲁、苏里南、巴拿马、墨西哥等多个拉美国家;从项目实施主体来看,2013年以国内农业企业为主,2014-2016年,涉及主体更加多元,呈现出“政府主导,科技先行,企业参与”的特点,更广泛地吸收了相关政府机关、农业科研院所等非经济部门,农业资源配置得到更加充分地论证和优化,农业对外投资日趋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此外,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开始“走出去”,成为推动中拉农业合作的重要力量。
(二)投资领域持续拓宽。农业部鼓励和支持中国农业企业充分利用自身比较优势,积极开展对外合作,支持项目涉及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等经济产业,投资项目涵盖农牧业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供应链建设管理等多方面内容,基本覆盖上中下游全产业链。这些投资项目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力求科学合理,监督“走出去”企业做好先期考察论证工作,根据不同国家的实际情况,支持不同的合作项目,避免盲目投资,造成浪费。如在巴西推进以优质作物培育为重点的合作项目,在阿根廷则侧重于肉牛养殖、远洋渔业等项目,力求使投资项目符合地域特点,适应性强,易于“落地开花”。
(三)合作平台日臻完善。2013年以来,中拉农业合作在平台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一方面,农业部多次牵头召开专题交流会议,并利用网络资源,初步建立了包含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等多方在内的交流合作渠道;另一方面,鼓励各类农业企业自发的平台建设行动,支持和引导“走出去”企业与拉美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机构,通过联合组建示范基地、科研单位、营销部门等多种方式,共同搭建合作平台、创新平台。目前,部分平台建设初具规模,如“中国-古巴辣木科技合作中心”、“云南省辣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中国-阿根廷肉牛良种工程中心”、“中国-阿根廷远洋渔业加工基地”等等。依托合作平台,中拉企业增进了互信,共同提高了国际竞争力和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虽然中拉农业合作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不少实际问题。
(一)“走出去”企业的组织化程度有待提高。目前,中拉农业合作正处于初级阶段,很多项目还在前期调研阶段,已实施的项目在合作领域、合作模式等方面也尚在探索。在 “走出去”的过程中,我国部分企业缺乏明确的国际化发展战略,在产品研发、企业融资、市场营销方面欠缺长远的考虑和统筹安排,尤其是农业企业对外投资大多集中在生产领域,投入大、风险高、利润率低,投资方式多为直接投资,少有收购、兼并,对外扩张力和国际影响力不足,组织化程度有待提高。
(二)对外投资风险加大。投资风险不断加大是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普遍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境外农业项目受自然条件、技术适应性、农产品价格波动、投资国政治经济局势的影响,项目存在较大的执行风险;二是企业经营风险和融资渠道单一带来的财务风险加大;三是国际农业竞争日趋激烈,农业准入门槛不断提高,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的大型农业跨国企业气势逼人;四是我国农业国际合作缺乏专业的投资风险评估机构,政府和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投资保险和融资支持力度不够,帮助企业规避风险的能力有限。
(三)高素质跨国经营人才急缺。在对外合作中,尽管部分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从总体来看,涉外企业普遍缺乏对拉美国家农业贸易投资与合作的基础和经验,依然缺乏同拉美国家进行深度合作的专业人才。一是拉美地区重点国家官方语言为西语或葡语,“走出去”企业缺乏相应的翻译人员,合作中的语言沟通问题难以解决,浪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二是缺乏既熟悉投资所在国地理环境、经济体制、产业政策、税收制度、市场潜力、风俗习惯等实际情况,又掌握国际贸易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才,从而无形中弱化了合作项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由于缺乏互信基础,易与投资地相关利益主体产生经济和社会矛盾,增加了企业境外投资的成本和风险,阻碍了其“走出去”并融入当地社会的进程,也容易错失开拓国际市场的良机。
三、开展中拉农业合作的几点思考
为推动中拉农业合作进程,促进中拉农业合作项目顺利实施,减少企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建议重点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培育境外农业投资主体,进一步提高“走出去”的组织化程度。重点支持具有明确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大型企业走出去,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以大企业为先导,其他企业跟进,培育企业集群;鼓励和支持企业遵循市场规律,结合国内外需求,采取直接投资、收购、兼并等多种方式,科学化决策、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作,在拉美建立当地及我国短缺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基地和贸易网络,形成完备的供应链运作机制。
二是加强国际间合作,营造企业在拉美投资的良好环境。加强与拉美国家在重点投资合作领域的双边和多边对话,协调投资政策,规范投资程序,推动中拉签署重点农业合作领域投资保护及防控备忘录,在签证发放、土地使用、劳工雇佣、双重征税、农资设备通关、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利润汇出等方面达成共识,逐步改善我国“走出去”企业在拉美的投资环境;引导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使用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一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风险、商业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保障产品;也可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商业担保服务,降低企业在外投资风险。
三是加强农业国际合作的人才队伍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对高素质跨国经营人才的培养,形成一批通晓外语和国际经贸知识、具备海外投资经验的人才队伍。联合商务部、财政部、外交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多部门,共同构建保障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的长效人才培养机制,通过人员派出和对外人力资源培训,加强同拉美国家的交流合作。同时,创造条件,鼓励农业企业吸引国外专家和技术人员“为我所用”,促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理念在我国的传播及就地转化。对于目前亟待解决的语言沟通问题,可安排财政专项,委托大学院校对指定学员进行定向培养,提高相关人员西语、葡语等的日常沟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