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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G20农业部长会议成果解析
发布日期: 2017-02-13 发布单位: 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浏览量:

  一、G20成立的背景与现状

  2008年因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二十国集团(G20)由1999年的七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升级为包括美、中、欧盟等20方的领导人峰会。G20成为人口占全球67%、国土面积占全球60%、国内生产总值(GDP)占全球90%、对外贸易总额占全球80%、对外投资总额占全球80%的拥有20个成员的一个集合体,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影响力大,是当今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机制,在构建国际经济新秩序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G20机制是一种非正式的国际机制,采用“自主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兼顾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国家的角色和地位。G20机制现已形成以领导人峰会为引领、协调人和财金渠道“双轨机制”为支撑、部长级会议和工作组为辅助的整体架构。

  G20暂未设立秘书处等常设机构,由“三驾马车”(前任、现任和候任主席)牵头、各成员共同参与,由轮值主席国领导人指定专人担任协调人,统筹协调本国担任G20主席国期间各项活动安排,讨论峰会议题及成果文件,公布会议筹备路线图,明确会议计划安排。G20主席国拥有主题、议题设置的优先权,但不代表有最终决策权,其他成员可以在磋商、对话中,根据自身利益提出符合其偏好的倡议推进全球治理改革,如果得到一定比例成员的支持和响应,该议题就会被纳入G20会议议程。财金渠道主要是各国财政部及央行召开的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协调人渠道下设专业部长会议及发展、就业、贸易和投资等8个工作组。此外,还包括社会峰会、工商峰会、青年峰会、劳工峰会、智库峰会等配套活动,作为外围对话机制。

  G20会议成果凝聚各方共识,仅起到引领发展方向的作用,对成员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在G20会议共识的后续行动中,各行业/专业领域的国际组织是G20成果的重要落实者。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负责开展G20宏观经济政策相互评估并落实关于G20推动的IMF份额和治理改革一揽子方案;世界贸易组织(WTO)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负责研究贸易问题,包括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和全球价值链体系,并监督落实G20成员遵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情况;国际劳工组织(ILO)负责提供全球就业形势和有关政策建议,为G20历届峰会沿用的“增长和就业”主题提供技术支持;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粮食开发计划署(WFP)、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负责国际粮农领域规则的制定与执行等。

  G20迄今已举行10次峰会,2016年中国作为G20会议的轮值主席,举办第11次G20领导人峰会。期间分别举行协调人渠道、财金渠道、专业部长会及各工作组配套活动,共68场会议,推进各自领域合作,为酝酿达成领导人峰会成果做好准备。第11次G20峰会主题是“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主要议题包括创新增长方式、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国际贸易和投资、包容和联动式发展四个方面。其中,在创新增长方式方面,巩固世界经济复苏势头、提升中长期增长潜力;在全球经济金融治理方面,完善国际金融架构以应对未来挑战、推进金融部门改革、发展绿色金融、完善国际税收制度、落实反腐败共识;在国际贸易和投资方面,加强贸易和投资机制建设、支持多边贸易体制、促进全球贸易增长、加强国际投资政策合作与协调、促进包容协调的全球价值链发展;包容和联动式发展方面,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优化二十国集团发展合作议程、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可获得、可负担、可持续的能源供应、增加就业、粮食安全与营养、气候资金、消除贫困、支持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工业化。G20是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运筹大国关系、维护拓展发展利益的重要平台,有利于巩固扩大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领域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展示我国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积极、建设性和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二、历届G20农业领域研讨主要议题

  G20作为全球经济治理的主要平台,农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影响。G20成员用59%的世界耕地,产出85%的谷物、81%的肉类,75%的乳品,出口81%的农产品,进口78%的农产品。作为世界上重要的经济体,G20积极推动全球粮食和农业实现新增长。2008-2015年,历次G20峰会期间,有关农业和粮食安全领域的内容,多数被纳入发展工作组讨论的议题。仅于2011年、2015年分别在法国、土耳其召开了两届农业部长会议,但并未形成机制化。

  2011年在法国召开第一届G20农业部长会议,通过了《关于粮价波动和农业行动计划》,探讨了世界食品需求增长及农产品价格波动性联合合作计划蓝图。确定了五大主要目标,包括增加农业产量提高生产率、增加市场信息和透明度、降低价格波动对最脆弱群体的影响、强化国际政策协调以及改进农产品衍生品市场运作。为实现上述五大目标,出台了农业政策、市场信息、大宗农产品等一系列倡议,就建立设农业市场信息系统(AMIS)达成一致。

  2012-2014年虽然未召开农业部长会议,但历届峰会都将农业与粮食安全纳入主要议题。2012年墨西哥在担任主席国期间,召开了G20农业副手会议,突出农业科技创新,启动“农业效果”倡议,鼓励私营部门创新,开发新产品和克服农业市场失灵,改善贫穷和脆弱人口的粮食安全状况。2013年俄罗斯峰会在农业领域重点关注提高农业生产力、投资和贸易的重要性,以增强全球粮食系统,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重视农业领域对减少饥饿和营养不良所发挥的作用,通过营养保障政策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脆弱人群应对粮食安全的能力;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讨论合理的粮食安全问题;关注农业市场,进一步提高市场信息的透明度。2014年澳大利亚峰会在农业领域重点关注消除贫困和发展,促进低收入和发展中国家的包容性和可持续增长,提出“G20粮食安全和营养框架”将通过增加对粮食系统的投资、提高生产力扩大粮食供给,增加收入和高质量就业,促进可持续增长。

  2015年在土耳其重启召开的第二届G20农业部长会议,会议主题为“粮食损耗和浪费及落实G20各项粮食安全倡议”,通过了《G20农业部长会议公报》,支持G20将发展问题作为跨领域工作重点,主要关注四个方面,一是关注粮食安全和营养、粮食损失和浪费,认为可持续的全面的粮食系统是促进生产力可持续发展,建立G20粮食银行网络。二是充分调动私营部门的力量,投资食品价值链,包括生产、加工、分配、零售、消费各个环节是提高生产力、创造就业和收入、减少粮食损失和浪费的基础。三是突出发挥妇女和青年的作用,将小农特别是妇女纳入市场体系,尤其是确保年轻人能获得必要的技术,对风险进行管理,创造必要的有利环境。四是加强合作、政策、经验的交流与信息共享。

  2011-2015年,从G20历届峰会或农业部长会议的成果看,在农业领域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从单一的注重粮食安全扩展至减少粮食损失与浪费;从农业市场信息系统的提议到建立、完善与发挥有效作用;从宏观的关注减贫到微观的关注小农的发展,尤其突出发挥妇女和青年的作用;从提高农业投资与贸易的重要性到务实的调动私营部门的力量,促进农业产业发展,G20在继承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稳步探索,勇于创新,成果渐丰。但由于G20这一治理平台不具有约束力,在成果落实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G20如何在农业领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实现理念、技术、机制、模式的创新,以及农业生产、贸易、投资、现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深度融合,有效推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生产方式变革,恰逢新的历史机遇期。

  三、2016年G20农业部长会议重点关注及主要特点

  根据G20中国年整体会议安排,2016年6月在西安举办第三届G20农业部长会议。会议以“农业创新和可持续发展”为主题,来自G20成员体,哈萨克斯坦等6个嘉宾国及FAO等6个国际组织,共32个部级代表团参加了会议。同期还召开了两次G20农业副手会、第五届G20农业首席科学家会议、首届G20农业企业家论坛、中国与联合国粮农三机构南南合作圆桌会等系列配套活动。2016年G20农业部长会议及系列活动通过了《G20农业部长会议公报》、《G20首席科学家会议公报》、《G20农业企业家论坛倡议》、《G20农业企业家关于促进农业发展、消除饥饿与贫困行动计划》、《中国-联合国粮农三机构南南合作圆桌会联合声明》等一系列成果文件,为今后指导G20成员体在农业与粮食安全领域的合作指引方向。本届会议重点关注农业发展、农业科技与机制创新、农业投资与贸易等三个主要领域。

  (一)发展问题成为G20农业领域合作新的切入点

  G20因应对金融危机应运而生,伴随着危机压力的逐渐消退,新兴国家尤其是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崛起,使国家间利益之争呈现复杂化趋势。G20如不适当丰富扩展议题,提高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及代表性,以及增加与国际组织及地区性组织合作的关联性,将影响G20作为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有效性与合法性,将影响G20机制长远的生命力。2016年是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实施的开元之年,农业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发展问题将成为G20农业领域合作新的切入点,农业发展问题主要涉及粮食安全与营养、小农发展、气候变化等方面。

  据FAO统计,随着全球粮食安全影响因素日趋复杂,粮食产量需要增加60%才可养活2050年预计达到90亿人的世界人口。保障全球粮食安全与营养、实现充足食物权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小农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其生存和发展对全球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至关重要。据FAO统计,全球食物供给的80%来自小农生产。小农也是全球贫困人口的主体,据世界银行统计,目前全球仍有极端贫困人口7.02亿,其中70%左右是以农业为生计来源的小农,是阻碍全球经济增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根源。

  本届会议对农业发展领域重点关注及主要特点体现在:

  一是认为发展中国家是确保全球粮食安全的关键点,G20应积极推动以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为主导的多层次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才能促成相关战略、政策、计划及行动形成有效合力。

  二是G20应承认并明确小农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以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为契机,提高小农组织化程度,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作用,增强市场竞争力,分享小农发展经验,交流合作方式与重点领域,探讨引领和支持小农发展的行动计划,提出相关建议与保障措施,以推动在更高层次支持小农提高农业生产力和粮食安全水平。

  三是在G20农业部长会议及系列活动成果文件中,体现了中国“十三五”规划中“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位一体的新型发展理念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内涵,为国际发展事业分享中国理念,提供中国路径。

  四是鼓励非成员的积极参与,邀请全球农业领域最有影响力的三大国际机构,FAO、WFP、IFAD领导人与会,并首次召开中国与粮农三机构南南合作圆桌会,围绕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进行经验交流、知识分享、制定行动计划,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技术支持,促进FAO战略目标与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之间的互补协同发展。

  (二)农业科技与机制创新为G20农业领域合作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主要动力。一般意义上,创新主要包括理念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等内容,其中技术创新是关键,理念创新引领思想和行动,机制创新为理念创新和技术创新提供有利环境。在农业领域,依托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产业革命,利用表现最活跃、渗透最广泛的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科技创新,对破解现代农业的发展瓶颈,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极为重要。农业科技创新是融合一、二、三产业,渗透产前、产中和产后等全产业链各环节,融汇生物学、化学、信息科学及经济管理学等多门学科知识,汇聚政府、企业与科研机构等多元主体参与,集农业科技研发、转化、推广与应用等多环节于一体的综合性系统。

  本届会议对农业科技与机制创新领域重点关注及主要特点体现在:

  一是在技术创新角度,肯定“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互联网和移动应用、通信工具、与基础设施和运输网络更好的互联互通以及数字信息银行,在促进全球农产品增值、流通、销售等方面的作用。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形成了历史性交汇,推动了农业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发生重大变革,促进农业智慧、精细、高效和绿色发展。通过“数字农业”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政府管理高效、农业生产精准、产品流通扁平、信息服务便捷、资源要素数据化集成、价值链包容且有竞争力。

  二是在机制创新角度,承诺为农业科技创新创造有利环境,发挥政府、私营部门、民间社会、科研机构、农业生产者等利益相关方的作用;建设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金融服务、远程教育、监测预警等云平台,推动互联网技术在农业全产业链中的运用;重点围绕粮食安全、食品安全、资源环境等领域,加强科技研发,并统筹推进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和转让,通过机制创新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三是支持G20农业科技合作的愿景、方式和途径,以及推动G20框架下农业科技合作行动计划,基于开放数据、建立大数据联盟和统计资料网络的重要性,重点建设农业创新和知识共享、农业信息技术交流合作两个平台,加强农业理念、技术、政策和机制创新交流,分享相关政策经验和成功实践。

  (三)农业投资与贸易是促进G20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重要引擎

  G20成员高度关注农业投资与贸易问题。投资与贸易是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业投资与贸易,是推动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调节国际国内市场余缺的重要手段。私营部门是农业投资与贸易的重要主体,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盟友,是推动农业产业融合的引领者。

  长期以来,全球农业一直面临投资不足问题,当前全球经济低迷进一步加剧了这一趋势。据FAO最新测算:到2030年消除贫困和饥饿需要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大幅提高筹资水平。新的方式将实现社会保障领域的公共投资,与生产部门公私合作投资相结合,尤其在农村和农业领域。具体而言,要保证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资和增加对生产活动的精准惠贫投资,那么在2016-2030年间,每年所需新增投资为2650亿美元,其中农村地区每年需要新增1810亿美元。在此背景下,农业投资和贸易是促进农业增长、创造就业和消除贫困的重要引擎,它有助于促进发展中国家适应经济全球化及参与国际分工合作,实现世界各国互利共赢、协同发展。

  本届会议对农业投资与贸易领域重点关注及主要特点体现在:

  一是首次召开G20企业家论坛,并实现机制化,在农业投资、粮食安全与营养、企业跨境运营等三个方面达成共识并通过两项重要成果文件,凸显粮食安全和农业投资与贸易问题在G20成员乃至全球范围内的重要作用。

  二是认为完善的农业政策、投资和贸易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形成和维持食品价值链、创造就业、增加收入、保障粮食安全以及消除饥饿和贫困的重要引擎。农业领域的投资对于改善自然资源管理、减少不平等现象、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以及促进负责任的生产和消费同样至关重要。

  三是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前提下,强调扩大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政府对农业的投资。赞赏和鼓励私营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持续参与投资对话与交流,改善投资与贸易环境,拓宽农业投融资渠道,推动农业投资便利化,贡献于全球农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四、落实2016年G20农业部长会议成果的建议

  加强农业领域的合作是我国在G20开展主场外交活动的优势资源和重要内容,加强G20农业领域的合作符合各成员体、嘉宾国及国际组织的共同利益。本届G20农业部长会议及系列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果,将为G20在农业领域的合作注入新的活力,打牢中国印记,留下中国特色,提供中国路径,指引G20在农业领域未来合作的方向。

  (一)积极推动成果落实,实现G20农业部长会议机制化与“三位一体”模式的互动与互塑

  本届会议在机制建立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将G20农业部长会议机制化,使G20全球治理体系中补齐农业短板。建议G20农业部长会议设立秘书处,将G20发展工作组有关农业领域的问题剥离出来,纳入农业部长会议机制框架下,对此后续应紧盯、跟进和落实。本届会议首次实现了农业部长会议、农业企业家论坛、农业首席科学家会议同期同地举行的“三位一体”模式,从政府、企业、科研三个维度探讨全球农业发展问题,实现了“官、产、研”协调联动,此种模式也需要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延续、巩固和强化,实现G20农业部长会议机制及其框架下的配套活动进行互动与互塑,统筹政策协同、科技创新与贸易投资,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全方位促进全球农业发展。

  (二)借力联合国粮农三机构等涉农国际组织,做好会议成果的对接与落地

  G20对于中国而言, 是实现真正平等参与国际经济事务的一次历史性机遇,加速了中国从全球经济治理的外围走向中心的进程。中国应利用2016年G20主席国的契机,从内部影响并引导G20 的运作机制, 从议题设定、议程推进、政策制定和具体落实等各个环节维护中国的利益。在农业领域,第一次将发展问题至于全球农业发展的突出位置,以联合国粮农三机构(FAO、WFP、IFAD)为代表的国际组织承担着落实G20农业部长会议成果的重要角色。一是积极发挥粮农三机构等涉农国际多边平台的作用,提出G20成员制定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农业领域的国别规划和行动计划的倡议,在农业领域开展多层次、多维度和多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发展合作。二是支持FAO五大战略目标,通过全面战略合作创新农业发展、南南合作等领域的旗舰项目,加强伙伴关系。三是支持WFP中国办公室发挥农业农村发展全球卓越中心的作用,将政府与私营部门伙伴关系(PPP),筹措社会资源用于精准扶贫与南南合作相结合,与发展中国家分享中国农村发展与扶贫领域的丰富经验。四是发挥IFAD作为专门联合国系统内农业投资、小规模农业及农村人口发展的国际金融组织的作用,促进包容和可持续性农业农村发展,提高转型过程中小农的受益能力和机会。此外,充分发挥粮农三机构驻华代表处及中国常驻粮农三机构代表处的作用。

  (三)建立“农业信息技术交流”和“农业科技创新和知识分享”两大平台,促进农业科技互通与共享

  根据G20农业部会议公报,由中国牵头成立工作组,积极抓好“农业信息技术交流”和“农业科技创新和知识分享”两大平台建设。一是以加强现代农业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与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信息化技术的驱动作用,打造“农业信息技术交流”平台,推动“互联网+”农业产业链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各环节,实现互联网同农户与企业、土地与资源、资本与金融、市场与信息、技术与人才、法律与体制的深度融合。二是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知识分享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农业政策、农业技术、农业信息,聚集成数字化的成果,形成开放式的集传播知识、信息服务、资源共享的知识服务平台,提高知识共建共享的程度,实现以“知识智库+共享平台”的科技创新手段,服务政府、科研机构、国际组织、私营部门、小农户等利益相关主体,加快从农业信息服务到农业知识服务的跨越式发展。

  (四)利用G20农业企业家论坛常态化、机制化,促进农业全产链升级与转型

  一是在成功举办首届农业企业家论坛的基础上,要总结经验、积累资源、维护合作关系、筑牢全球涉农企业交流合作的平台,创建G20农业企业家论坛门户网站,组织好中方企业参加2017年在德国举办的第二届G20农业企业家论坛,力争实现G20农业企业家论坛成为由我国发起,走向机制化的G20优势品牌,为全球涉农企业开展跨境、跨区域合作打上中国印记。二是通过创新和包容的公私合作模式(PPP)模式,使各利益相关方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资源方面的优势,以及私营部门在资金、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优势,营造G20农业投资的良好政商环境,创新现代农业组织模式,建立涉农企业、科研院所及农户间的利益联动与合作交流的新机制,打造G20农业全产业链升级与转型的新路径。

                              杨易 于浩淼 发表于《农村经济文稿》,2016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