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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生物质能发展面临相似挑战——两国互学互鉴,合作潜力巨大
发布日期: 2018-12-27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浏览量:

    第四届中德农业周期间,中德专家代表均指出,处理好禽畜粪便排放问题,利用好生物质能,是中德两国共同面临的挑战。德国在利用生物质能源方面有许多经验值得中国借鉴。 

    一、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需产业链的密切配套 

如何利用好生物质能,这是中德两国共同面临的挑战。生态环境是一个循环整体,一方面需要对农村自然水系和生态环境进行整体保护,另一方面需要把农业的废弃物循环利用,形成良好的环境。与会专家认为,生物质能的利用,特别有利于促进农村的产业融合和城乡融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郁介绍说:“在德国哥廷根,每隔一定的区域都有大型发电厂,一个大规模的生物发电厂能够吸纳周边农田的秸秆,并同时吸收养殖业的粪污进行处理。这得益于德国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大力支持,尤其是上网电价的补贴支持。其结果不仅仅是促进能源产业发展,还会带来更多的示范效应。养牛场通过发电为农民增收,同时处理农业废弃物,降低了温室气体排放,对农村环境优化起到了积极作用。生物沼气不仅处理了废弃物,也解决了养殖业的粪污问题。” 

   据介绍,德国生物质能源和农业产业是一个有机结合的循环系统,生物质电厂通过秸秆粪污发电,并形成沼液,再让沼液回到农田促进生态养殖。另外,德国的标杆农场,自己铺设管网向小区供电、供暖、供气,补贴收入之外还能获得收益。由此可见,生物质能源的循环利用,不仅需要政策支持,更需要产业链的紧密配套。同时,也需要把产业链相关的主体连接起来。例如,德国许多生物质电厂是由农场出资入股,这大大降低了秸秆回收成本。利益的紧密连接和配套设施的服务,使整个产业能够有机连接起来。与会专家认为,中德生物质能之间的合作,也是全产业链的合作,从科研、教育、研发到推广、管理甚至是消费。 

    二、政策法律体系仍是核心 

     政策法规体系是支撑生物质能发展的重要一环。政府对生物质能发展的支持和补贴,尤其是对建厂的补贴和上网电价的补贴非常必要。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冀名峰说:“德国政策法规体系的核心是 ‘平衡管理’,比如《联邦土壤管理法》、《循环经济废物管理法》、《肥料使用法》、《水资源管理条例》、《可再生能源法》等,这些政策对生物质能的均衡科学发展起到了协调作用。” 

“对于粪污的处理和施肥管理都有明确的规定,什么时候用?用多少?哪块地用?哪种作物用?都有强制性要求。粪污处理方面,会根据农场土地面积和消纳能力决定饲养量,比如每公顷土地养猪9-15头,养鸡1900-3000只,养鸭450只,如果自有耕地无法消纳相应的禽畜类粪便,就必须要签订和提供相应的合同,来保证粪污得以有效处理。”专家举例说。 

   在德国,有部分农场,每公顷土地可以享受350欧元的补贴,但前提是用生态保护的方式经营农场,这是一种激励性政策。同时,对于种养混合型农场给予20%的建设资金补贴。总体来说,德国激励性政策力度较中国更大,协同性也更强。比如沼气发电,电网优先采购并且电价很高,这调动了农场发展沼气的积极性。 

    三、引领绿色发展,必须推动科技进步 

    德国不仅是工业大国,农业方面也非常发达。柏林工业大学教授Cornelia Weltzien说:“中德两国面临的挑战是相似的,一方面要保证农业发展,提供充足、健康和高品质的食物,另一方面需要确保自然资源的恢复和提高利用效率,以应对气候变化。” 

    2018年中德合作最重要的一个议题就是“探讨环境友好型之路”,如何实现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确保资源不退化?如何推动农业和生物质能的协调发展?这都离不开科技的进步。 

国内在做的“如何实现农村地区的健康发展”议题,也是德国的一个重要议题。德国的乡村发展程度较高,城乡差异较小,小城镇和乡村人口占60%以上,实现了生产、生态、生活“三生一体”的乡村振兴,科技在促进生物质能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德国在推动乡村发展的过程中,也在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和居住相融。在此进程中,科技同样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比如,许多村庄使用可再生能源建筑,除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义外,这也是吸引年轻人的一个重要因素,对科技更敏感的年轻人对环保建筑更具兴趣。”一位与会专家说。 

    此外,中德两国都非常关注农业和能源数字化,未来,如何为行业发展提供数字化的解决方案,两国也具有很大合作潜力。 

(欧洲合作处供稿,根据常潆木发表在20181217日的《中国能源报》上的文章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