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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中心空气净化器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2-22 发布单位: 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浏览量:

  一、项目概况

  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因工作需要,现就中心空气净化器采购进行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名称

  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空气净化器采购项目

  三、招标范围与内容

  采购一批空气净化器,满足中心办公区域空气净化要求。采购需求为:

  办公房间和小会议室:19间,面积约20平米;

  中型会议室和健身房:6间,面积约40平米;

  图书室:1间,面积约60平米;

  大会议室:1间,面积约200平米;

  大开间办公场所:1间,面积约380平米。

  四、时间要求

  1.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2月10日17:00,投标人可在报名后到我中心进行实地测量,制定投标方案。

  2. 投送标书时间

  2017年2月13日8:00-17:00

  3. 评标时间

  2017年2月14日

  五、投标方式及参加投标单位的资格与条件

  1. 招标方式:本项目参照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招标

  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空气净化产品一级代理权限。

  (2)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具备空气净化设备安装、维修、售后服务能力。

  3. 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4. 投标人提交的方案必须独立、完全满足我中心空气净化需求。

  六、投标要求

  1. 投标单位标书密封后于2017年2月13日下班前送到我中心办公室。

  2. 投标指标要求

  节能产品,投标人须于送达标书时提交一台样机,供评审人员现场体验净化效果。设备需满足以下要求和参数,评分标准详见附表1、2:

  (1)过滤式空气净化器(不能有臭氧产生);

  (2)洁净空气量≥500m3/h;

  (3)PM2.5去除率>99%;

  (4)适用净化面积≥50m2;

  (5)HEPA过滤网等级≥H12级;

  (6)HEPA滤网延展面积≥4平方米;

  (7)HEPA滤网折高≥90毫米;

  (8)噪声≤69分贝;

  (9)提供智能控制净化器,能通过手机开关净化器并调节风速;

  (10)有空气质量检测,各级滤网寿命检测,温湿度检测功能;

  (11)有把手或滚轮方便移动,体积小、重量轻、做工精致;

  (12)净化效果显示:提供PM2.5浓度实时监测,并可实现远程显示。

  3. 投标报价:请根据我中心采购需求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实验检测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

  4. 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后,不得再更改标书内容。

  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1)投标书逾期送达;

  (2)未盖章、未密封、未在密封签上盖章;

  (3)投标书及投标报价汇总表和其它经济技术指标上无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印鉴;

  (4)投标书内容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报价、承诺前后矛盾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标书或者内容不全、字迹模糊及辨认不清的。

  七、开标

  1. 开标时间:2017年2月15日

  2.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北路55号

  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601会议室

  3. 开标方式:由采购小组监督审核标书并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最高者中标。

  联系人: 丁瑞强    电话:010—59194802

  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