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
国际合作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国际合作
澜湄农业合作进展与前景
发布日期: 2019-12-24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浏览量:

  20163月,澜沧江—湄公河(以下简称”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中国海南省举行,澜湄合作机制正式建立。农业是澜湄合作的五大优先领域之一,澜湄农业合作基础好、潜力大、成效显著。 

  一、澜湄农业合作的现状与最新进展 

  (一)构建澜湄农业合作机制及体系初现成效 

  1.成立澜湄合作农业联合工作组共商农业合作计划。2017911日,澜湄合作农业联合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召开,澜湄农业合作机制正式启动。2019612-13日,澜湄合作农业联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在柬埔寨暹粒召开,会上,中方提出了成立澜湄合作农业科技交流协作组、编制澜湄农业合作三年行动计划等倡议,得到各国与会代表支持。 

  2.设立澜湄农业合作中心服务区域农业合作。为落实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设立澜湄农业合作中心”的共识,中国农业农村部于20191月底在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设立澜湄农业合作中心,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和澜湄合作机制,聚焦重点领域,打造澜湄次区域农业技术交流、联合研究及投资贸易合作平台,促进本地区农业与粮食领域的经验分享、立场协调与务实合作。在20196月召开的澜湄合作农业联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上,六国希望将该中心打造成为澜湄农业合作的区域性支持服务机构。 

  3.建立澜湄合作农业科技交流协作组。为落实20196月在柬埔寨召开的澜湄合作农业联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六国达成的合作共识,响应《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中“扩大农业科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支持科研机构加强信息分享交流和人员互访”的提议,在原有“大湄公河次区域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组”的基础上,中国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牵头于20198月成立了覆盖范围更广、合作内容更丰富的澜湄合作农业科技交流协作组。 

  4.举办澜湄合作村长论坛促进基层组织交流。20174月,澜沧江-湄公河农业合作暨中柬老缅泰村长论坛在中国云南省勐腊县举办,围绕“加强乡村合作,造福基层农民”,为澜湄国家村长提供村寨合作、乡村建设、农业发展的平台,促进各国乡村交流、分享发展经验、分享合作成果、挖掘合作潜力。第二届澜湄合作村长论坛于20184月在云南省芒市举办,澜湄六国围绕共同推进乡村振兴主题进行经验分享与交流讨论。论坛发出《澜湄村社合作芒市倡议》,展览展示对接活动促成现场签署8份合作协议,签约金额约1.2亿元。 

  (二)开展澜湄农业合作规划研究取得初步进展 

  1.编制《澜沧江-湄公河农业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中提出,加强政策协调,确保粮食、营养安全和食品安全,创造投资机会,加强农业可持续发展合作。为加强澜湄各国农业战略对接,务实有序推进澜湄农业合作,澜湄农业合作中心牵头起草了《澜沧江-湄公河农业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2.编制《澜沧江-湄公河农业合作发展报告》。为及时跟踪各领域、国别、地方省区澜湄农业合作的进展、成效和经验,澜湄农业合作中心在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等机构及专家的支持下,于20199月首次启动《澜沧江-湄公河农业合作发展报告(2019)》编制工作。 

  3.开展澜湄重点产业和国别农业合作研究。为推进澜湄各国优势产业合作,澜湄农业合作中心着手与有关科研机构及企业建立伙伴关系,加强澜湄各国特色农业产业、投资政策与环境等信息收集与研究,为推动澜湄农业合作战略对接、项目设计与实施、企业开展经贸合作做好基础支撑。 

  (三)拓展农业贸易与投资合作成效明显 

  1.农产品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中国与湄公河五国农产品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进口增速高于出口增速。2018年,中国与湄公河五国农产品贸易总额189.18亿美元,占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8.7%,比上年增长15.8%,比2002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建立之初增长近10倍。 

  2.农业对外投资蓄势增长。湄公河国家是中国农业对外投资的重要区域,截至2018年底,中国在湄公河五国农业投资存量31.6亿美元,占中国对外农业投资存量总额的16%。中国在湄公河五国投资建设企业数量280余家,占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总数的近30% 

  3.共建农业产业园区,搭建对外经贸合作平台。中方认真落实《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中共建农业园区的倡议,与柬埔寨、老挝等国家共同建设了一批农业产业园区,开展稻米、天然橡胶、热带水果等优势农产品品种培育、技术示范、生产加工、贸易物流等全产业链合作。 

  (四)实施农业技术交流项目进展顺利 

  1.澜湄农业技术交流成效显著。中国政府利用大湄公河次区域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组、境外农作物优良品种试验站、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联合实验室等多种平台,在动植物疫病联防联控、联合研究、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一系列合作。 

  2.澜湄农业合作项目实施顺利。中方充分利用澜湄合作专项基金、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等渠道,调动各方资源,落实澜湄合作领导人会议重要倡议,打造合作亮点和样板项目,提升澜湄国家农业科技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 

  二、澜湄农业合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1.“一带一路倡议助推各国农业发展战略对接。澜湄国家山水相连、地缘相近、人文相亲,是“一带一路”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重要组成部分。“一带一路”倡议为促进澜湄国家战略对接,开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农业合作提供了重大历史性机遇。 

  2.澜湄国家农业国际合作需求强烈。澜湄各国都把农业作为基础产业,发展农业、解决粮食安全问题一直是重中之重。各国在农业资源、技术、产业结构等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彼此合作诉求强烈。 

  3.东亚一体化进程提供良好地区环境。当前东亚地区一体化进程稳步进展,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取得重大突破,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全面提速,中国与东盟关系不断取得新发展,新时期平稳向好的东亚地区形势为澜湄农业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二)挑战分析 

  1.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势力抬头。当前,国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自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全球主要经济体复苏乏力,世界经济运行甚至出现衰退风险,给包括澜湄次区域在内的世界各国带来新的严峻挑战。 

  2.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及国际因素加剧次区域合作脆弱性。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频繁出现,直接威胁澜湄次区域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澜沧江湄公河流经区域的洪涝灾害或干旱、上下游的水资源分配、生态与环境问题等都给澜湄地区的农业生产与农业合作带来直接的影响。 

  3.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澜湄地区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资较少,制约了农业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也增加了外商投资的难度。 

  三、澜湄农业合作的工作重点与发展前景 

  一是建立完善澜湄农业合作机制及体系。完善政府间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澜湄农业合作中心作为农业联合工作组常设执行机构的协调服务作用,发挥澜湄合作农业科技交流协作组在次区域农业科技交流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建设澜湄流域水生态合作工作小组、澜湄合作农业产业发展协作组。 

  二是深入开展澜湄农业合作规划研究。跟踪分析澜湄国家农业发展环境、重点产业国际投资动态及农业合作需求,与湄公河五国的农业研究机构加强交流,开展联合研究。定期梳理总结澜湄农业合作的进展和成果,编制澜湄农业合作发展年度报告。细化研究农业合作重点项目和政策建议,完善澜湄农业合作顶层设计,推动务实合作。 

  三是不断深化次区域各层面农业交流合作。发挥澜湄农业合作中心作为次区域协调支持机构职能,推动各层面农业合作交流不断深入,加强澜湄各国间农业合作战略对接与横向交流合作,加强各国部、省(区市)、县等各级农业部门,以及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等农业合作相关部门间纵向战略对接。 

  四是逐步优化澜湄国家农产品贸易合作,合理引导农产品贸易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层次,延伸价值链,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产品贸易便利化程度。 

  五是提升澜湄国家农业投资合作层次。加强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产标准合作。支持和推动澜湄国家农业合作园区建设,打造澜湄农业投资合作平台。 

  六是逐步聚焦和树立重点项目品牌。结合澜湄各国发展需求,以澜湄合作专项基金项目实施为重点,逐步聚焦,重点在澜湄农业技术推广与信息交流、农业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能力建设、农业园区建设、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合作等领域加强项目合作。 

  (文章系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澜沧江-湄公河农业合作发展报告(2019)”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