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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小信贷 凝聚大作为——福建省古田县金融精准扶贫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6-06 发布单位: 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浏览量:

  2017年4月,农业部“百乡万户调查”活动第十七调研组到达福建省古田县开展实地调查。古田县地处福建省中部,是传统农业大县,2013年被福建省确定为23个重点扶贫开发县之一。走访期间了解到,该县东城街道与晟农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下称晟农合作社)合作,建立金融精准扶贫共建示范基地,通过“信用社+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助力贫困户脱贫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晟农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2月,获得“省级示范社”荣誉称号,是一家专业从事工厂化海鲜菇栽培与销售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已建成并实现日产2万袋海鲜菇生产规模,年出产海鲜菇鲜品3600吨,年产值突破3200万元。该合作社现有在岗职员96人,其中吸纳残障人士5名,贫困户13名。古田县城东街道办事处以专业合作社为切入点,整合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入股合作社,实现合作社发展与贫困户脱贫“双赢”。

  “聚资金”支持合作社做大做强。古田县城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黄长城介绍,城东街道办事处与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作,利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为扶贫开发对象发展生产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无抵押担保贷款。城东街道办事处筛选出已具生产基础的晟农合作社作为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基地,鼓励引导贫困户以扶贫小额贷款入股,与合作社签订入资合伙经营协议,资金由专业合作社统一管理,用于合作社生产经营。合作社通过与信用社和贫困户的三方合作,将分散的扶贫小额贷款资金集中用于合作社发展。

  “稳收益”保障贫困户脱贫底线。为保障贫困农户的稳定增收,确保扶贫小额贷款资金安全,合作社承担全部经营风险,并与政府共同担负贷款利息。贫困户享受固定股金和超额分红,固定股金按照实际入股资金的12%年收益固定分红,超额分红根据合作社实际经营收益超过12%部分进行分红。在合作社工作的坑里村贫困户邱昌云谈到:“福建省确定的贫困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497元/年,按扶贫小额贷款最低3万元的贷款额度计算,通过以上利益联结机制,至少保证每年收入3600元,进而实现基本脱贫。”

  “送技术”帮助贫困户就业增收。晟农合作社董事长郑开亮介绍,合作社一手通过固定股金兜住脱贫底线,一手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实现增收。合作社安排骨干成员对贫困户进行一对一帮扶,传授工作岗位所需劳动技能,按照男工150-200元/天、女工100-120元/天的标准支付薪金,调动贫困户脱贫增收主观能动性,破除“等靠要”思想。

  截至2016年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3261人,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493户1585人。古田县“信用社+合作社+贫困户”的扶贫模式,通过三方协作实现“扶贫、脱贫、增收”三步走,增加了政府扶贫攻坚的底气和村民脱贫增收的自信,示范带动效用显著。下一步当地政府将以此示范基地为突破口,从中汲取经验,通过模式复制,继续扩大贫困户受益面,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助推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