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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澜湄农业合作中心标识(LOGO)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6-03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浏览量:

   为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出席澜沧江-湄公河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上提出“建议共同设立澜湄农业合作中心,打造农业技术交流、联合研究及投资贸易合作平台”的倡议,中国农业农村部于20191月正式设立澜沧江-湄公河农业合作中心,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和澜湄合作机制,聚焦农业与粮食领域的经验分享、立场协调与务实合作,促进次区域农业农村发展,助力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澜湄农业合作中心的影响力,树立独特的国际形象,彰显澜湄文化内涵,现面向国内外创意机构和社会公众征集澜湄农业合作中心标识(LOGO)。 

  一、征集时间 

  2019530日至2019720 

  二、征集要求 

  (一)作品内涵 

  作品应体现澜湄国家同饮一江水,命运紧相连的区域特色,突出农业合作“以农为本、合作共赢、绿色发展”的理念,彰显“平等相待、真诚互助、亲如一家”的澜湄文化,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深刻寓意和感召力。 

  (二)设计要求 

  1.主题突出,创意独特。作品应构思贴切,符合澜湄农业合作领导人引领、各国共同参与、服务三农的定位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生态友好的形象。 

  2.简洁大方,富有美感。构图新颖,简洁清晰,沉着稳重,标识性、艺术性、观赏性强,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视觉冲击力,符合大众审美。作品设计应体现广泛适用性,适用于在多种场合、多种载体上使用推广。 

  3LOGO设计中必须包含澜沧江-湄公河农业合作中心(Lancang-Mekong Agricultural Cooperation Center)英文缩写“LMAC”字样。 

  4 应征作品应包含LOGO创意设计图、作品创意及设计说明(图标的尺寸、比例、颜色等),设计稿以A4幅面白底绘制,注明标准色,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G。作者需留存源文件,作品中选后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AIPSDCDR格式文件) 

  三、征集方式 

  投稿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主题应注明设计者姓名或机构(如未注明,视为无效投稿)。 

  投稿邮箱:lmcagri@126.com 

  咨询电话:010-59194573 

  四、评选及费用支付 

  (一)评选安排 

  征集时间截止后,我中心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评选出4件入选作品。 

  (二)费用支付办法 

  设立当选方案1个,支付费用10000元,备选方案3个,支付费用1000元,当选作品将作为澜湄农业合作中心最终使用的形象标识(LOGO),并在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评选结果。 

  五、相关声明 

  1.当选方案依据中国《著作权法》享有的全部著作权权益均归澜湄农业合作中心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以任何方式使用。 

  2.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且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此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设计者承担;设计者应赔偿我中心和澜湄农业合作中心因遭受第三方侵权索赔产生的全部损失。  

  3.设计者自留底稿,作品不予退还。因延误、丢失、误投等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我中心所有。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2019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