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区)农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企业:
由法国高美爱博展览集团主办的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食品饮料展(SIAL CHINA)(以下简称“中食展”)将于2019年5月14日至16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我中心将继续作为中食展的支持单位设立农业农村部展区,组织农产品和食品加工企业参展,为企业开拓市场和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搭建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展会概况
自2000年法国SIAL国际食品饮料展进入中国以来,经过十九年的推广运作,中食展已成为亚洲规模和影响力最大、国际化程度最高、交易效果最好的食品专业展览会。2018年我中心第14次组织参展,展览面积为1389平米,来自辽宁、江苏、河北、安徽、山西、陕西等12个省市区的200多家企业参展并获得良好效果。
2019年中食展将于5月14-16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规模将实现17个展馆全覆盖,成为国内首个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满馆的食品饮料展,预计参展商及专业观众将分别达到4300多家和112000多人次。展会同期,主办方还将举办多场专业对接活动和各类主题赛事,为企业提供交流机会和品牌展示平台。
我中心将继续设置农业农村部展示专区,以“绿色发展 品牌强农”为主题,展馆位置为N2馆。
二、展区划分及展示要求
为充分运用中食展“不出国门做天下生意”的优势,打造贸易及投资促进平台,推动品牌建设,今年我中心将在农业农村部专区设置果蔬专区和食品饮料综合展区,根据展览主题合理规划。各展区介绍及展示要求如下:
(一)果蔬专区
中国是水果和蔬菜的生产及消费大国,果蔬品种多、品质优、特色明显。为此,我中心将继续设立果蔬专区,集中展示我国优质果蔬产品,提升品牌影响力。该展区展示要求如下:
1.具有地理标识的新鲜果蔬产品;
2.脱水及冷冻果蔬、果蔬罐头、干果、坚果、果蔬深加工产品及食用菌等。
(二)食品饮料综合展区
我中心将在往年农业农村部综合展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展区规划、增加展示品种、扩大展览规模,在促进产品贸易的同时,推进产品与技术合作、产业与资本合作,打造农业农村部综合展区品牌。该展区展示要求如下:
1.主打绿色、有机及特色品牌类农副产品,绿色有机类需提供AA级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证明材料,特色品牌类需列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
2.展品范围可涵盖粮油类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奶蛋制品、罐头食品、速冻食品、蜂产品、休闲食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酒及非酒精类饮料等。
三、展期服务内容
为提升参展成效,促进产品贸易及投资合作,我中心将在本届展会上为参展单位提供以下服务:
(一)统一进行展区设计搭建装饰;
(二)利用展会官网、农业农村部外经中心官网以及行业媒体,推介参展企业和产品,宣传报道农业农村部果蔬专区和食品饮料综合展区参展情况;
(三)同期组织举办的培育特色品牌培训班,与有关领域专家和我部展区企业开展现场交流。
四、参展费用及支付方式
为降低企业参展成本,中央财政将对参展企业给予部分补贴,本次展会补贴主要用于展位租赁部分,以下为补贴后费用:
(一)参展费用
1.展位费:1160元/平米,含以下两项费用:
展位租赁费:960元/平米
注册管理费:200元/平米
2.角位需另行收费:两面开口3000元,三面开口7000元,整岛(186平米)免角位费。
(二)报名及缴费
1.报名: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22日截止。请各单位以省为单位统一组织(大型龙头企业可单独申请展位),符合“三品一标”要求的企业和省及企业贸易促进项目推介需求的优先安排。请参展单位认真填写报名及展位预订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并扫描连同电子版文件一同发至负责人邮箱(见联系方式),我中心审核后将按报名顺序确认并为参展省及企业安排展位。
2.参展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付款备注栏请注明:上海展参展费,汇至下述账号,逾期未交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展,我中心不再为其保留展位。
账户名: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开户行:农行北京朝阳路北支行
账 号:11040101040003640
五、其它事项
(一)为联系及参展和参会方便,建议参展企业集中住宿(食宿费自理),我们将为参展人员提供指定宾馆到展馆的交通服务。请根据需要在报名表中填报入住时间和房间数量,我们将在后期提供酒店对接人联系方式。
(二)请大家积极协助提供境内外采购商及专业代理商信息,以便我们以法国主办方和中国农业农村部的名义邀请对方莅临农业农村部展区参加对接活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尚琼 李炎
电 话:010-59195414,010-59194840
附件: 1. 2019年上海中食展报名及展位预订表
2. 2019年上海中食展农业农村部展区展位租赁合同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2019年1月25日
附件1
2019年上海中食展报名及展位预订表
报名参展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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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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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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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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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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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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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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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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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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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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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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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人姓名 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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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数量 |
标摊展位: 个(3X3m2) 光地: m2 是否定制二面/三面开口: (需要另加收角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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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期间是否需要统一住宿 |
需要预定房间数量: 标间(费用自理) 入住时间:5月 日,离店时间:5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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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产品 种类名称 |
请详细注明展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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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展示特殊要求 |
用电/用水/用设备情况(是否需要24小时供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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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公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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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9年上海中食展农业农村部展区展位租赁合同
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以下称甲方)作为2019年上海中食展(以下称中食展)农业农村部展区的承办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食展的有关规定和农业农村部展区设计要求,与参展商(以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展位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一、参展商及展品信息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网址:
参展展品(如展品众多请另附详细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展位价格及设备
1.光地价格: 1160元/平方米(含展位租赁费960元/平和管理费200元/平)。
标摊价格:10440元/9平方米
角位需另行收费:两面开口3000元,三面开口7000元,整岛(186平米)免角位费。
2.标展包括:标有公司名称的楣板、两个层板、两只日光灯、地毯、两张座椅、一张桌子、一个电源插座。
三、乙方确定参加2019年第二十届中食展,并租用甲方展位
展 位 号:
展位面积: 平方米
展位类型: □ 光地 ( 米× 米) 平米
□ 标准展位 平米
□一面开放 □二面开放
申请两个以上标准展位请注中间隔板 □保留 □去掉
参 展 费: 总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小写:RMB )
(备 注: )
四、收费及付款
1.3月29日为缴费截止日,乙方须在此日前缴纳参展费用。未完成全款缴纳,甲方不再保留乙方展位。
2.乙方须配合甲方,按要求提供相应申请材料。如乙方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甲方将按乙方报名信息进行注册和处理相关事宜。
3.款项汇至以下指定帐户(付款时请在备注栏内注明“上海展参展费”字样,以便于查对)。甲方账户信息:
户 名: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开户行:农行北京朝阳路北支行
帐 号:11040101040003640
五、其它条款
1.甲方负责参展的组织和筹备,并保留为维护农业部展区的整体设计要求而改变展位分配的权利。
2.乙方保证展出展品与技术的合法性,保证其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问题,并保证所有提交资料的真实、准确、合法。
3.乙方现场展品应与合同声明的一致,且只可在本身展位范围内派发产品目录等宣传品,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占用展区内其展位以外的位置,不得在展馆内公共区域派发宣传品或纪念品,不得随意悬挂或张贴广告。
4.乙方必须遵守展馆的规章制度,遵守消防安全等各项规定,并采取措施使展馆及其财产不受损害或损坏,如有损害或损坏,乙方有责任向展馆及甲方赔偿。
5.乙方应注意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如展前、展中、展后发生展品或其它物品的丢失或损坏、或人身损害,甲方及展馆将不负任何责任。
6.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甲方将保留中止合同的权力,且乙方交纳的所有租金和费用概不退还。同时,乙方还需进一步向甲方赔偿由于未遵守或执行本合同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损害。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8.甲方具有本合同的解释权。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解决,或向甲方住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 表签 字(盖章): 代 表 签 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