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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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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对外农业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课程体系设计委托业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4-27 发布单位: 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浏览量:

  根据工作需要,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现就对外农业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课程体系设计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并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主要任务

  项目名称:对外农业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课程体系设计。

  主要任务:开发设计一套培训教学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师资体系及案例汇编。

  二、申请条件与要求

  国内与上述主要任务相关领域的教育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和有关公司均可申请承担项目任务。

  供应商需按要求填报委托业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详见附件)。申请书须经所属单位审核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资质及执行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或取得有效授权的分公司):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供应商须提供以下具体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近三个月财务报表、缴税和社保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3.供应商应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三年以上项目实施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审定方式与合同签署

  在收到供应商申请书后,我中心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书进行评审,采取技术比选的方式,确定最终合作伙伴。我中心将就委托合同事宜与承担者磋商,双方磋商一致后签署委托合同。

  五、截止日期与联系方式

  请供应商于2017年5月5日前将密封后的申请书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扫描版光盘一份寄达我中心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卢琰  电话:010-59195409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北路55号

  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邮编:100125

   

  附件: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委托业务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