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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鼓励外商投资农林牧渔业
发布日期: 2017-12-26 发布单位: 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浏览量: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凡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近年,我国政府积极出台鼓励外商投资政策,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并出台吸引外资新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农林牧渔业作为我国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的12个重点领域之一,在吸引外资22条新举措的整体政策框架下,将进一步优化农业领域投资生态,释放开放红利再造吸引农业资本的“洼地”,有利于在更加开放、更高层次上重塑国家农业竞争优势。同时,中国政府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也有利于形成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实现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良好局面,为农业可持续发展、乡村振兴提供高质量的外部支持。

  一、农林牧渔业是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之一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目录里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有12个,其中涉农领域包括农、林、牧、渔业,制造业下的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

  造业以及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等。

  (一)农、林、牧、渔业

  包括①木本食用油料、调料和工业原料的种植及开发、生产;②绿色、有机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干鲜果品、茶叶栽培技术开发及产品生产;③糖料、果树、牧草等农作物栽培新技术开发及产品生产;④花卉生产与苗圃基地的建设、经营;⑤橡胶、油棕、剑麻、咖啡种植;⑥中药材种植、养殖;⑦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有机肥料资源的开发生产;⑧水产苗种繁育(不含我国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⑨防治荒漠化及水土流失的植树种草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经营;⑩水产品养殖、深水网箱养殖、工厂化水产养殖、生态型海洋增养殖。

  (二)制造业

  1.农副食品加工业:①安全高效环保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蛋氨酸)开发生产;②水产品加工、贝类净化加工、海藻保健食品开发;③蔬菜、干鲜果品、禽畜产品加工。

  2.食品制造业:①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保健食品的开发、生产;②森林农产品加工;③天然

  食品添加剂、天然香料新技术开发与生产。

  3.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包括果蔬饮料、蛋白饮料、茶饮料、咖啡饮料、植物饮料的开发、生产。

  二、吸引外资的22条新举措

  继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之后,国务院近日再放“大招”,给出了更具操作性的吸引外资新举措——《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22条”),以更好地“放、管、服”。

  与农业行业相关性较大的措施包括,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制定财税支持政策以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促进利用外资与对外投资相结合、鼓励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设立地区总部、支持重点引资平台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等,以及完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完善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提出了8条举措,具体包括抓紧完善外资法律体系、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保障境外投资者利润自由汇出、深化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优化重组、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研发环境国际竞争力和保持外资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等。

  上述措施的出台,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以“放、管、服”促进中国经济实现深层次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吸引外商投资农林牧渔业营造公平、安全、有利的营商环境,促进农业引进外资实现量上的提升和质上的飞跃,同时促进农业对外投资良性循环发展。